个税退税新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房屋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纳税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以上信息源自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