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位于东亚文化之都、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福建省泉州市,坐落在泉州湾南岸、滨海城市石狮宝盖山风景区旁,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500多亩,。截至2023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学院紧贴市场需求,设立了纺织服装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医学护理/管理学院、数字经济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社会管理学院9个二级学院。开设了纺织服装、文化艺术、财经商贸、交通运输、学前教育、电子商务、医药护理等38个专业。
学校充分发挥电商专业的优势,围绕市政府打造的“超千亿规模的电商网红区域中心”的战略目标,依托学院资源优势,通过招企入校、校企合作、共建直播基地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搭建平台,以项目带动教学,推进联办企业计划,与森马电商达成战略合作,与京东教育研究院达成校企合作,每年实现电商销售额4000多万。为规范、提升直播电商行业人才职业技能,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联合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在我院成功举办了“直播电商行业人才职业技能培养暨首期产业带头部企业直播电商培训班”,为学员们提供最前沿的行业直播电商知识以及实操技能,为直播电商领域输送人才。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办学类型等:
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711(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学府路1358号(邮编:362700)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学校简介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文凭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于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大经济中心城市——泉州。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宣传等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3年我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六章 录取对象及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对象:2023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七条 录取方法: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模式。
第八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福建省: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艺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x 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x 2.5 x 60%。
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x 30%+考生体育成绩 x 7.5 x 70%。
其他省份: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按以上综合分投档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各生源所在省制定的加分和降分的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体检限制: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
①男生身高170cm-180cm 女生身高162cm-170cm。
2、空中乘务专业、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
①身高:男生172cm-183cm,女生162cm-173cm。
②视力:男生裸眼视力0.7以上 ,女生矫正视力0.5以上。
③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
考生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但符合有关转专业规定的,可申请转到相关专业就读。
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七章 录取查询
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将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http://www.qzfzfz.com/zsw)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以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1. 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数字化染整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为9600元/年。
2.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环境艺术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社会体育、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公共事务管理为10800元/元。
3. 人物形象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学前教育、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学、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为11800元/年。
4.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为12000元/年,护理为12800元/年,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为9800元/年,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为13800元/年。
5. 中国美术学院合作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为18900元/年。
6. 退费办法严格按照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文件执行。
第九章 学历文凭
第十六条 颁发证书校名: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种类:对在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学生,颁发给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章 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特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可领取280、45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生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时,贫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由考生生源地负责解决。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95-36107666
投诉电话: 0595-36107788
网 址: http://www.qzfzfz.com
咨 询 QQ: 1336334220
邮 箱: 904722471@qq.com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成立华宝学院、大帝学院等产业学院;与企业合作联合开展教学培训和毕业设计,与企业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及专业教学实验室等,形成“主体多元、模式灵活、相互作用、社会满意”的产学合作教育格局。在校企紧密合作的基础上,学校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联合帝牌集团、柒牌男装、卡宾服饰、华宝集团、凤竹集团、信泰集团、祥华集团等80多家企业,扎实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当前,学校共有“捆绑式”纺织服装现代学徒制试点、电子商务现代学徒制试点及酒店管理现代学徒制试点等3个省级试点项目,试点专业在校生2000余人,教育教学成效明显,深受企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肯定。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前身为石狮市私立育青学校,创办于1994年,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先生题名揭牌。1999年开始申办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并由国立华侨大学托管
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泉州育青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学院更名为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2007年,开展闽台合作项目,聘请台南应用科技大学与弘光科技大学等师资团队,引进最新教学资源,共同开设“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2008年,学院占地、建筑面积、图书设备、师资结构、教学质量等各项指标以良好的成绩通过了国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2年,学院与泉州师范学院、黎明职业大学共同组建“泉州师范学院服装学院”,成为本科专业教学点。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