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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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国家水电部部属重点中专学校泉州电力学校,创办于1984年4月。学院素有“花园式校园”美誉,曾被授予“省级绿色单位”、“平安校园”等称号,蝉联十届福建省“文明学校(校园)”荣誉。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名列全省高校前茅。建校来先后先社会输送各类毕业生2.7万人,为电力行业及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积淀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和丰富的办学经验。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84年
  • 院校隶属:福建省
  • 院校分类:理工类
  • 学校校训:厚德,强技,求是,拓新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2628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福建省 泉州市 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学校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泉州,现有2个校区(丰泽校区、洛江校区)2个实训基地(清源基地、乐峰基地),校园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学院专业设置突出姓“电”,主动适应行业企业人才需求,集中力量加强专业质量建设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形成了以电力技术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等为核心的专业群。截至2023年5月,设置有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等多个电力相关专业,面向全国13个省(市、区)招生。

学院坚持质量立校,依托行业优势,走产学研结合发展之路,大力推进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获批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首批试点和省级智能输配电产业学院试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参与组建国网职业院校联盟,共建省电力行业职业教育集团,揭牌成立智能输配电产业学院,重点推进“二元制”教学和企业定单制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建设了与生产现场一致,部分适度超前的输配电、变电检修、继电保护、变电运维等一批实训基地,用于学生实训实践和职工培训,同时建立了40家校外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各1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和实训基地各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A类立项、专业教学资源库、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各1个,中德合作项目1个;建成省级示范专业及产教融合示范专业7个、精品在线课程及开放课程24门。2021年3月被授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现有全日制学生3100多人。

招生简章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信息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

学院全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628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邮编362000)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招生计划:2024年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我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健康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肢体残疾、色盲色弱、听觉不佳等考生建议谨慎报考电力相关专业,可能会影响在电力等特种工种就业。

三、录取原则

1.录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我院在各省计划数,各省考试院以1:1抛档。

2. 对外语无特殊要求。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录取。

4.当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时将申请降分录取,降分幅度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的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 356号)文核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标准:清源楼部分4人间学生公寓900元/人·学年(独立卫生间、空调)、部分4人间600元/人·学年(空调);

南晖楼8人学生公寓650元/人·学年(独立卫生间、空调);

南润楼4人间学生公寓700元/人·学年(空调);南泽楼4人间学生公寓700元/人·学年(空调);毓秀楼4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人·学年(独立卫生间、空调)。学院按系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

五、学历证书

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标准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学校为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六、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学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8005628。如果对招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检部门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5-68098025。

七、奖、助、贷制度及勤工俭学

1.设立学业奖学金。学院每学期开展学业奖学金评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评审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其中: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发放助学金4500元/学年·人,认定为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金2800元/学年·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同时,学院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审获评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落实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文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至10月,新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根据贷款银行规定执行)到相关银行办理。选择经办银行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学生,可通过“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助学官网”进行线上办理;选择经办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学生,可通过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

4.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筹集社会助学资金。学院积极筹集社会助学金,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005628、0595-28005849

13559375709(张老师),18905951758(陈老师)

学院门户网址:www.fjdlzy.edu.cn

学院官方微信号:“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QQ咨询群,群号:592872656

九、其他说明

1.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我院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公布专业分流办法,学生在第一学期后按分流办法进行专业选择。

3.我院允许学生转专业,学生可以在第一学期后按照转专业办法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第二学期进入新专业进行学习。

十、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考试的考生,解释权为本院招生办公室。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国家水电部部属重点中专学校——泉州电力学校。

1984年1月,福建省电力局决定筹建福建电力中等专业学校。5月4日,成立泉州电力学校。

1989年7月,经能源部教育司批准,成立“福建电力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与泉州电力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

1994年8月,国家教委授予“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称号。

2003年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在泉州电力学校办学基础上设立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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