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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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农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2021年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02年
  • 院校隶属:福建省
  • 院校分类:农林类
  • 学校校训:厚德强技,学以致用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2630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福建省 福州市 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首山校区)
分校与校区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相思岭校区)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学校简介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地带,坐落在海上丝绸之路门户、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学院设有相思岭、首山两个校区, 主校区(相思岭校区)位于福州市南郊相思岭下,依山傍水、空气清新、风景优美、鸟语花香。

截至2023年,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万人,多年来坚守“农业”,紧扣“特色”,以“双高”建设和“提质培优”计划为引领,全力建立2个省级农类高水平专业群,培养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标准推进本科专业申报工作。依托校内各种现代化的实训基地,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方式,深入推进“二元制、现代学徒制、创新创业教育、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并重的培养模式,为社会输送了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党建领航、机制启航、教师引航、助生远航、考评护航的‘五航工程’”,着力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现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三农”情怀教育深度融合,统筹构建起“大思政”工作格局。学院发挥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构建“五个一”劳动教育体系;实施“9+1”美育课程改革,构建有福农特色的德智体美劳五育工作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招生简章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4〕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二条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相思岭校区);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首山校区);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福州软件园C区46号(软件园教学点)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元/学年)
1 410103 现代农业技术 6000
2 410105 园艺技术 6000
3 410119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6000
4 410202 园林技术 6000
5 410204 花卉生产与花艺 6000
6 410301 动物医学 6000
7 410303 畜牧兽医 6000
8 410305 宠物医疗技术 6000
9 410307 畜禽智能化养殖 6000
10 410309 宠物养护与驯导 6000
11 420802 环境工程技术 6000
12 440105 风景园林设计 6000
13 440501 工程造价 6000
14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6000
15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6000
16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6000
17 4901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6000
18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000
19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6000
2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6000
21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6000
22 510203 软件技术 9000
23 510205 大数据技术 6000
24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6000
25 510301 现代通信技术 6000
26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6000
27 530605 市场营销 6000
28 530701 电子商务 6000
29 5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6000
30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6000
31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6000
32 540109 茶艺与茶文化 6000
33 550101 艺术设计 6000
34 5501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6000
35 410101 种子生产与经营 6000
36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6000
37 410118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6000
38 540105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6000
39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6000
40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6000

第七条  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

第九条  我院2024年学生住宿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21〕367号,分别为550元/人/学年、570元/人/学年、650元/人/学年、970元/人/学年;交费后无论是否办理入学手续,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统一招投标,据实结算。

  具体住宿费标准:相思岭校区5号楼570元/人/学年(6人间);旧4号楼、6号楼650元/人/学年(6-8人间);11号楼9-13层970元/人/学年(6人间),11号楼2-8层和其他楼栋550元/人/学年(6-9人间);首山校区和软件园教学点550元/人/学年(6-8人间)。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总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份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按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录取以高考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设置梯次及梯度级差。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无法录满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招生计划到我校其他未录满专业进行录取。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等语种教学。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我校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学生毕业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八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高校“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在我校官网www.fjny.edu.cn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申诉电话:(0591)38510319(纪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83420158、83420178(招生办)

传    真:(0591)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院办)

官    网: www.fjny.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只适用我校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5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肇始于1902年福建农桑总局蚕务学堂,是我国最早开办农业职业教育的学校之一,被誉为中国近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发祥地。

2003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省农业学校和福州市农业学校合并组建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址在原福州市农业学校校址。

2015年全省干校撤销,福建省农业干部学校成建制并入学院。

2021年6月,学院入选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A类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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