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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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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甬价费〔2014〕48号),宁波市停车费收取标准如下:
注:一级区域治堵重点路段为海曙区东渡路、咸塘街、车轿街、碶闸街、开明街、华楼巷,江东区潜龙路、外潜龙街、彩虹桥巷。
注:
1.小型车指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或总质量4.5吨以下(含4.5吨)或车长度小于6米(含6米)的各类机动车;大型车指载客20座以上或总质量4.5吨以上或车长度大于6米的各类机动车。
2. P+R停车场,即英文Park and Ride缩写,意为驻车换乘停车场,目前主要指城市外围地铁站周边配套建设的停车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收费标准。
一级区域范围:由福明路—福明南路—永达路—桃源街—澄浪桥(在建)—尹江路(永达路)—苍松路—翠柏路—通途路(永丰西路段)—永丰桥—通途路(新马路段)—大闸南路—外滩大桥—惊驾路围成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二级区域范围:由福庆北路—福庆南路—兴宁东路—兴宁路—福明南路—永达路—桃源街—澄浪桥(在建)—鄞奉路—环城南路—机场路—新星路—环城北路—人民路—庆丰桥—通途路围成的区域(含上述道路,与一级区域重叠部分道路,执行一级区域收费标准)。
三级区域范围:除一级、二级区域外的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