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6〕3号),2026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如下: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自2026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2025年月平均工资。202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6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7731元,最低不低于2740元。
二、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3号)等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三、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月缴存额上下限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282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384元。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的,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74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的,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74元。
各档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下限如下表:

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比例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参照上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以调整一次。
各档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下限如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