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21年12月,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占地面积524亩(分为下沙、乔司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491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7375万元、纸质图书51万册,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4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余人。
学院秉承“警”与“非警”两类专业共同发展,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等5个警察类专业,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密码技术应用等9个非警类专业,1个法学(专升本)专业,其中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5个、特色专业5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省部级精品课程33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3门,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项,牵头制定国控专业教学标准4个。
学院内构建司法行政教育培训体系,建有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基地、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培训中心、法治乡村学院等十余个培训实训和交流合作机构。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为1984年建立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1982年8月,创办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学院前身)。
1984年5月,成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年1月,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
1992年10月,更名为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1996年7月,增设电大警察分校。
1997年4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1998年5月,被司法部确认为司法部部级重点中专。
1999年9月,在浙江省教育委会员组织的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2000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选址下沙高教园区。6月,司法部将学院纳入全国司法警官学院重点建设规划。
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03年6月,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06年6月,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2007年6月,被司法部、高职高专法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
2008年6月,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十一部委列入首批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2011年3月,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
2017年6月,被确定为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校;7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在学院挂牌成立。
2019年2月,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12月,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2020年12月,入选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21年,成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课程思政集体备课公安与司法大类指定承办单位,入选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示范校建设单位。4月,学校和浙江省综合执法办组建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基地。
2022年4月,学校与杭州市司法局、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共建“数智监管与矫正技术重点实验室”协议。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