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建有杭州滨江和海宁长安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32.7万平方米。截至2022年10月,下设11个二级学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991人,图书馆藏书291万册。开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28个专业,74个专业方向,含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建设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浙江省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7个、特色专业5个。
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打造人才培养高地,把“专业知识扎实,技术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良”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特色。2015年起,学校与浙江科技学院联合培养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四年制专业。2020年起,学校与浙江科技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联合开展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等4个专业二年制本科(专升本)培养新模式;与浙江理工大学签订合作培养协议合作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学校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5项;建有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精品在线课程、25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建有“教学、培训、技能鉴定、科研与技术服务、生产”五位一体功能的校内实训基地25个。建有“国家级示范性数控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智能制造及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应用中心”“‘浙江智造’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有先进制造技术实训基地、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实训基地、智能控制技术实训基地等6个浙江省“十三五”高职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近4万元,位于全国高职院校前列。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61
三 、校址
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海宁校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青年路999号。
四 、层次
□本科 ☑专科
五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七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面向外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九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 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 、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七、学校对美术类专业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75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6900元/学年;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6000元/学年;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60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14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6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海宁校区1600元/学年;滨江校区四人间16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
十四 、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7773090。
十六 、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zime.edu.cn
电话:0571-87773018、0571-86888207
十七 、其他须知
学校具有转专业政策,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在海宁校区就读。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在滨江校区就读。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学一年级在海宁校区就读,大学二、三年级在滨江校区就读。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全面打造科研与技术创新高地,是“全国高职高专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示范、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科研竞争力排名”全国十强。建有教育部“中小企业车间智能化改造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交通运输部“国家级轨道交通行业研发中心”。打造“工业机器人研发及集成应用”、“协同控制与工业网络技术”等一系列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立项省“尖兵”“领雁”等研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公益基金项目等30余项,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学校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打造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构建“国内专科文凭+国外高级文凭”双文凭、“国内专科文凭+国际职业证书”双证书模式,形成多国别、多专业、多模式的合作办学体系。建成“中英伦敦南岸数字化技术联合学院”“浙江丝路学院(泰国罗勇)”、缅甸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南非智能制造培训中心”、“一带一路”语言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盾安教学点)等海外教学点,提升国际服务能力。学校先后获评首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世界职教院校联盟(WFCP)“高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金奖。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杭州工人技术学校。
1952年10月,浙江省杭州工人技术学校创办。
1953年9月,更名为浙江省杭州工业学校,浙江纺织工业学校并入。
1954年6月,化工专业并入杭州化学工业学校(今浙江工业大学)。7月,棉纺、棉质专业并入无锡轻工业学院(今江南大学)。同月,制丝、丝织专业并入江苏浒墅关学校(今苏州大学)。
1955年7月,学校更名为杭州工业学校。同月,再次成立丝绸科。
1958年5月,丝绸科独立为浙江纺专(今浙江理工大学)。6月,更名为浙江机械专科学校。7月,浙江宁波船舶学校并入杭州工业学校。12月,电机科与杭州航空工业学校合并成立浙江电机专科学校(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960年5月,机专、电机专中专部合并成立浙江机械工业学校。同月,更名为杭州工学院(四校合并成立)。
1961年8月,并入浙江大学。
1964年2月,恢复建制,为浙江工业学校。
1975年4月,复名浙江机械工业学校。
1997年11月,分为浙江机电职工大学与浙江机械工业学校。
1999年12月,两校合并,成立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筹)。
2002年1月,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成立。
2010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2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