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地处合肥市高新区,紧邻风景优美的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占地面积约165亩,校舍建筑面积7.5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227万。截至2023年,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2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个,图书40万册,电子图书60余万册。
学院现有公安专业在校生3000余人,每年培训在职民警6000余人次,继续教育1500余人。学院专业布局合理,现有12个专业,其中7个公安专业,建有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和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5个高水平公安专业(原省级特色专业),刑事技术、交通管理、侦查等3个省级骨干专业。
学院现有省级精品课程10门,曾多次荣获省、部级教学技能大赛和教学成果特等、一、二、三等奖。学院依托校局合作平台,强化实训教学,现有刑事侦查实训基地、公安法学教育实训基地、治安管理专业校局合作实训基地等三个省级实训示范基地项目。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安徽省公安厅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公安院校,也是安徽省唯一一所由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人社部发〔2015〕106号)认定的招收公安专业学生的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校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85、48、102、651路公交车警察学院站)。
一、公安类专业招生
(一)招生专业
公安类专业: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特警。
(二)招生对象
公安专业招生对象为年龄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的未婚青年。
(三)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高考时具有安徽省户籍,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以上报考资格条件以《2023年公安院校报考须知》为准。
(四)公安专业招生条件
报考公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政治考察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安工作要求,经过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
2.体检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此外考生还应符合如下条件:男性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考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1至25.7之间;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依据公安部下发最新的公安院校招生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以上招生条件以《2023年公安院校报考须知》为准。(公安部如出台最新招生文件,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公安专业录取
1.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公安专业为提前批(专科)。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3.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不予录取。
4.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提前批次(专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录取工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名额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2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二、普通类专业招生
(一)招生专业
普通(非公安)类专业:安全保卫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二)招生对象
普通专业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普通专业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5.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四)普通专业录取
1.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普通类专业为高职(专科)批。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3.录取专业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不设专业级差。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录取工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名额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五)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注意事项
1.不同于公安专业招生录取,普通专业考生无须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2.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途径与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途径有所不同,详情见就业章节。
三、学费、住宿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收费标准执行,所有收费项目在寄达录取通知书时具体说明。
四、奖励与资助
(一)校内奖学金
学院设一、二、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奖比例为20%;
(二)国家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特别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部分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毕业
学生修完我校规定的课程,达到我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将由安徽公安职业学院颁发由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就业
公安类专业学生毕业时,参加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人民警察考试,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录用为人民警察,充实到全省公安机关基层一线。被录用的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公安机关入警,如本地生源数多于招录计划,择优选择其他市、县职位。新录用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以外的单位。
普通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人民警察考试,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及创业实现就业。
七、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382188、65380150,
18005600110、18956580110
学院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邮政编码:230088
网址:www.ahgaxy.com.cn(互联网)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崇法、尚学、育警、铸魂
崇法:公安队伍是国家行政执法队伍,要知法、懂法、学法、崇法。学好法律知识,用好法律武器。
尚学:要从公安队伍的源头抓起,大力营造尚学风气,学政策、学法律、学业务,打造智勇双全、文武兼备的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过硬队伍。
育警:培养优秀人民警察是公安院校首要的根本任务,也是对广大教职员工提出的任务要求。
铸魂:忠诚是人民警察的第一政治品质,是矢志不渝的警魂。警院学员从进校第一日起就要把“忠诚”警魂理念作为自己毕生从警思想的灵魂。警院育警就是要把忠诚教育作为治学办校的总纲领,贯穿于育警过程的始终。牢牢把握政治建院这一总原则,着力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努力培养出对党忠诚,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智勇双全、文武兼备的警察后备力量。着力打造出一支有文化、有素质、有血性的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1949年,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创建,始名为皖北、皖南公安干部学校。
1959年,安徽省公安学校、安徽省武装民警总队直属教导队合并组建安徽省公安厅民警学校。
1960年,安徽省公安厅民警学校更名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
1966年,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撤销。
1971年,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复校。
1980年,安徽省公安学校创建(合署)。
1981年,安徽省公安学校更名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
1984年,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独立建校。
1985年,安徽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建(合署)。
2001年,安徽大学公安学院创建(合署)。
2004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置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2017年5月,经省编委会研究,并报中央编办批准,恢复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建制(暂保留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牌子)。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