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安徽新华学院现有61个本科专业,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院)部,各类在校生2.4万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5亿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300余万册。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49.63万平方米。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以工、管为主,经、文、医(药)、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各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6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20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安徽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近三年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6项。
安徽新华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二、学校代码: 12216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五、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55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实施“阳光工程”,考生政策加分根据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学校对进档考生分专业原则:实行“专业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 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依次类推。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按相应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省份无此规定,则依次参照语数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对应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3、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各省按文件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分专业原则:实行“专业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投档分相同时,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语数外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我校专业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七、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新华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皖价费〔2017〕56 号、皖价费〔2018〕70 号、教育部等五部门教财〔2020〕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3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皖新院〔2021〕18号)如下:
收费项目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学费 | 互联网金融、工程管理 | 21800元/生 | 皖新院 |
·学年 | 〔2021〕 | ||
经济与金融、会计学、审计学、金融科技、土木工程、风景园林、建筑学、安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机器人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经济、市场营销、英语、商务英语、日语、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广告学、学前教育、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健康服务与管理 | 23800元/生 | 18 号 | |
·学年 | |||
表演(体育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 | 26800元/生 | ||
广播电视编导、动画、美术学、 | ·学年 |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
财务管理(校企合作)、通信工程(校企合作)、电子商务(校企合作)、新闻学(校企合作) | 27800元/生 | ||
·学年 | |||
住宿费 | 标准4人间 | ||
2500元/生·学年 | |||
标准6人间 | |||
1800元/生·学年 |
备注:2023年最终招生专业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资助方式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照《学生手册》具体要求进行各类资助申请。
十、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生源省份及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0551-65872818、65872858
十二、学校网址:www.axhu.edu.cn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搭建了深度融合的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先后与300多家知名企业、10 余家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建4个产业学院和150 余个实践教学基地。
安徽新华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2000年的安徽新华职业学院。
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安徽新华学院。
2009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5年,学校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2016年11月,安徽新华学院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2019年,学校获批为安徽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