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分滨文路本部校园和东冠校区,占地230多亩,建筑面积11万余平方米。截至2023年,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设有戏曲、音乐、舞蹈、设计、戏剧影视、手工艺、演艺与教育等七大二级学院和附属中专(浙江艺术学校)、基础教学部(公共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开设29个专业,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声像工程技术和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是省级优势专业,戏剧影视表演、舞蹈编导、文物修复与保护、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声像工程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前身主体为成立于1955年5月的浙江艺术学校和成立于1951年11月的浙江省电影学校。
1999年1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江艺术学校、浙江电影学校合并筹建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02年,为了组建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省艺术研究所成建制并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02年1月,正式成立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05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与浙江师范大学联合办学首届艺术设计本科班。
2007年,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浙江省艺术研究所恢复独立建制并更名为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2012年9月,入选首批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5年11月,经浙江省编委办批复增挂“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2020年,联合浙江音乐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分别开展表演(越剧音乐伴奏)、表演专业全日制专升本教育。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2022年2月,列入浙江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名单。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