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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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市柯桥区合作举办。2015年,被列为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之一。2016年,首批通过浙江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的规范设置验收。2017年,成为浙江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单位。2019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十所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之一、首批教育部1+X证书试点院校。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民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99年
  •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 院校分类:理工类
  • 学校校训:尚德致知、敢为人先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3275
  • 学历层次:本科层次
  • 办学性质:民办大学
  • 所在地址: 浙江省 绍兴市 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
学校简介

截至2023年5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现有12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即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学院、设计学院、理学院、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体育军训部。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现有40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0500余人。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改革,强化实践,通过星级专业建设、专业自主招生等一系列措施,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专业特色初步显现。2015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被评为浙江省一流学科。2019年,工商管理被评为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筑学、旅游管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工商管理入选浙江省“一流专业”。学院拥有财务管理、电子信息工程和旅游管理等3个省级“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等3个省级“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城乡规划、工业设计为绍兴市重点建设专业。学院实施星级专业建设计划,现有星级专业11个,其中高星级专业包括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建筑学、旅游管理、英语等,现有院一流专业3个。

近年来,学院开展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和建设项目460余项。其中,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2项,浙江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65项,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建设项目98项;数字文旅产业学院入选首届浙江省高等院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优秀案例;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信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为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信息工程实验中心、数字媒体联合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实训中心、商学院之江跨境电商产业合作实训基地和设计学院色彩图像设计实训基地被列为绍兴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现有126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优秀课程)建设项目,其中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40门;主编各类教材108部,其中省级重点教材7部,新形态教材11部;“独立学院教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荣获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为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先后建成10个实验中心,下设140余个实验室,与省内外一大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0余家,教科仪器设备达11201台(件),教科仪器设备总值8919余万元。绍兴工业互联网学院(研究院)实验室成功入选柯桥区重点共建创新平台和绍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培育项目。

招生简章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275

三、校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和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 认同并 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 文件 择优录取, 若无相关文件,则执行学校相关规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 认同并 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 文件 择优录取 ,  若无相关文件,则执行学校相关规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学校对美术类、专升本、单独考试招生等其他类别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法学、日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学费为18000元/学年;智能制造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专业学费为20000元/学年,金融工程、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机械工程等专业学费为2475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 工程、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建筑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学费为2775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独立卫生间四人寝3500元/ 生· 学年

公共卫生间四人寝2800元/ 生 · 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 设置 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海外交流奖学金等各类校内奖学金,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在校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助学金。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 0575-81112735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zjc.edu.cn

电话: 0575-81112699

传真:0575-81112809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第一、第二或第三学期结束时,根据学业基础和兴趣特长,可以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艺术类学生不得申请转非艺术类其他专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学习的机会。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近五年来,学院教师获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05项,其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国家社科基金9项,教育部、省自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62项,科研经费1.34亿元,授权专利共有1579项(其中发明专利110项)。教师A类及三大索引论文178篇,出版学术专著21部。教师科研团队撰写的15余篇研究报告获得国家级领导、省级主要领导和市级主要领导批示。

国际合作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留学深造打造平台,国际化总体水平位居浙江省同类院校前二。现与美国威廉帕特森大学、美国派尔艺术学院、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法国土伦大学、日本九州外国语学院、韩国祥明大学等40余所境外院校保持有合作交流关系。从2016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

历史沿革

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2012年,学院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2013年9月,学院新生在绍兴校区就学。

2015年,学院被浙江省商务厅授权为电商、物流、外贸单证类人才的培训基地。12月,学院获批为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之一。

2016年10月,学院通过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

2017年,成为浙江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单位。2月,学院和绍兴东方山水旅游度假区达成合作协议,成立企业学院-之江东方山水学院。4月19日,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在学院成立。12月,学院与浙江六环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成立“功能高分子材料联合研发中心”。

2018年3月,学院获评教育部“2017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2019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十所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之一、首批教育部1+X证书试点院校。

2022年4月25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柯桥区揭牌。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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