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工医科大学始建于1954年,1982年经教育部(82)教工农字016号文件批准,成为教育部正式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成人本科院校。2001年并入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活力,合并后的学校占地面积共计4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直属附属医院长春市第二医院,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用于学生日常见习、临床实习与基本诊疗服务。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现有教职工911人,其中校本部497人,附属医院414人。目前,长春职工医科大学有本科、专科两个学历层次、开设3个本科专业,即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6个专科专业,即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疗美容技术,均为脱产学习形式。学校致力于提高服务行业的能力,服务社会的范围与途径不断拓宽,现已成为中国社区卫生服务培训基地(国家级示范社区)、教育部和财政部央财支持的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培训中心,2014年,学校生命科学馆落成,并免费对社会开放,2018年学校成立老年健康大学,拓宽服务社会范围。
考生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除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的人员必须已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原则上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必须是在职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注:考生报名时,系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认证学生专科学历,未通过在线认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和有效的专科毕业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报考。
以上信息均来源官网,更新截止2021年8月,最新章程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