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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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2003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国家承认学历。学校先后获得“省级明星学校’、“省级管理工作示范学校”“河北省依法治校诚信办学示范学校”、“河北省5A级诚信单位”等30余项荣誉称号。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民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87年
  • 院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
  • 院校分类:医药类
  • 学校校训:精博立业,高尚做人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4018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民办大学
  • 所在地址: 河北省 石家庄市寿县三圣院乡同下村北同新路1号
学校简介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国家承认学历。学校地处京昆高速正定西口,交通便利,风景如画,建有校内水系、亭台、园林,以及标准跑道、足球场、游泳馆、体育馆等高标准的运动、休闲场所。教学楼、实验楼、实训楼、人体生命科学馆、图文中心等教学场所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是一所功能齐备、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医学高校。

据2022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总占地面积2000余亩,总校舍建筑面积84.80万平方米,拥有各专业实验实训室190个。学校拥有河北省卫健委评定的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教学医院41所,实习、就业基地106家,能够满足各专业实验、实训、实习的教学需要。

据社会需求,学校目前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医养生保健、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心理咨询、医学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医学营养共21个专业。

招生简章

2024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3.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办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同新路1号,石家庄医专行政办公楼一楼108房间。

三、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机构设置

1.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处是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五、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专业与收费标准

2024年我校开设25个专业,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助产、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心理咨询、药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

其中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合作院校为俄罗斯秋明国立医科大学;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合作院校为英国拉纳克郡新学院;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合作院校为德国德累斯顿国际大学。合作模式均为3+0,专科在校期间无其他收费,毕业后自愿出国。

住宿费:

①1-14号公寓楼(南区):8人间1600元/生/年;8人间(入住6人)2000元/生/年;8人间(入住4人)2400元/生/年;4人间2600元/生/年。

②15-21号留学生公寓楼(北区):4人间主卧3000元/生/年;4人间次卧2800元/生/年。

③22-34号公寓楼(北区):4人间2900元/生/年。所有宿舍标配设施:空调、独立卫生间,各系部各专业宿舍房间分配不同,以现场报到时各系实际分配为准。

七、奖助学措施

学校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八、录取原则

1.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各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校期间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或请谨慎报考。

2.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专业录取:“院校+专业”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按照“第一专业”进行录取。“专业+院校”平行志愿省份,我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按照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

4.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5.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录取原则。

6.生源地为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科目执行。

7.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九、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1—82517600、82517700

招生章程网址:https://www.sjzmc.cn/zsxxw(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实习就业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号”功能,搜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并“关注”。

十一、本章程由招生实习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024年4月11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开放办学

学校历来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在全国各地广泛建立实习就业网络,每年定期召开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会,不定时召开各种小型的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据2022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与加拿大、芬兰、日本等七个国家的19所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加大了对外合作交流的力度,举办国内、国际教育交流的各种培训。目前共有来自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37名留学生已经在学校学习。学校积极开展“订单+定向”、“专业+方向”、“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立医院、企业冠名班,实现校院企多方合作、产教深入融合。北京市999医院确定我校为“护理、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302医院、北京欢乐口腔医院、北京航空总医院、北京宝岛眼镜有限公司、石药集团等多家单位与我校密切合作,开展了“订单”培养,形成“入学、培养、就业”直通车,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我校还择优推荐学生到省外和国外就业。一批批优秀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成长为各大医院的业务骨干和基层医院的管理人才。

历史沿革

1987年河北冀联医科专修学院。

1988年石家庄白求恩医学专修学院。

1994年河北新华医科专修学院。

2003年3月,以上三所学院合并组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1日,同意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与德国德累斯顿国际大学合作举办康复治疗技术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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