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祐四年(1037年),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
庆历二年(1042年),中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拒绝馆阁职位,选择基层历练。
庆历六年(1046年),任鄞县知县,兴修水利、贷谷济民,政绩卓著。
皇祐三年(1051年),任舒州通判,获文彦博举荐,辞不受。
嘉祐三年(1058年),调为度支判官,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提出变法主张,未被采纳。
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被召为江宁知府,次年任翰林学士,与神宗论政,确立变法纲领。
熙宁元年(1068年),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神宗认同他的相关主张,要求其尽心辅佐,共同完成这一任务。
熙宁二年(1069年),为参知政事,跻身执政之列。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
熙宁三年(1070年),升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推行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保甲法等。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改革科举制度法令,废除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同年秋,实行太学“三舍法”。
熙宁七年(1074年),因天灾与保守派压力,神宗罢其相位,改任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
熙宁八年(1075年),神宗再召为相,但变法派内部分裂,次年长子王雱病逝,十月辞相。
元丰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为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病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废新法(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四月初六(1086年5月21日),郁然病逝于钟山,享年六十六岁,获赠太傅,葬于半山园。
绍圣元年(1094年),宋哲宗亲政,追赠太傅,谥“文”,配享神宗庙庭。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他为舒王,配享孔庙。
《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临川先生文集》等
《伤仲永》《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答司马谏议书》《材论》《游褒禅山记》《读孟尝君传》《慈溪县学记》《扬州新园亭记》《上人书》《祭欧阳文忠公文》等
《明妃曲二首》《书湖阴先生壁》《棋》《泊船瓜洲》《与薛肇明弈棋赌》《与薛肇明弈棋赌梅花诗输一首》《春夜》《北山》《葛溪驿》《示长安君》《郊行》《登飞来峰》《梅花》《元日》《商鞅》《苏秦》《胡笳十八拍十八首》《梦中作》等
《桂枝香·金陵怀古》《南乡子·自古帝王州》《渔家傲·灯火已收正月半》《菩萨蛮·数家茅屋闲临水》《清平乐·留春不住》《浣溪沙·百亩中庭半是苔》《千秋岁引·秋景》《菩萨蛮·集句》《浪淘沙令·伊吕两衰翁》等
从文学角度总观王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中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王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不失大家风范。
王安石的论说文,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结构谨严,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为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
王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大致可分为抒写情志和阐释佛理两类,“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其抒情词作,写物咏怀,多选空阔苍茫、淡远纯朴的形象,营造出一个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他的《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豪纵沉郁,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共开豪放词之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熙河开边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青唐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两宋时期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作战时,北宋朝廷开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获全胜的唯一战例。同时培养出了王韶、章楶等杰出将领,并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对宋与西夏的战争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韩琦:“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
曾公亮:“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曾巩:“巩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称其文。”
黄庭坚:“余尝熟观其(王安石)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
蔡上翔:“荆公之时,国家全盛,熙河之捷,扩地数千里,开国百年以来所未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