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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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是原石家庄大学,创建于198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位居河北省同类院校前列。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84年
  • 院校隶属:河北省
  • 院校分类:综合类
  • 学校校训:崇德 修身 博学 笃行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1238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桥西区 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长兴校区)
分校与校区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正定校区)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天宁路226号、227号
学校简介

截至2022年,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全省高职院校唯一1个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是教育部首批认定的“1+X”证书试点单位。“数字建筑集成应用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是教育部确定的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河北省软件与服务外包职业教育集团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拥有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1个、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是“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4个、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城市社区学习中心(CLC)项目实验点。

经过多年的建设,学院已发展成为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开放教育、社区教育三位一体,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办学格局。目前,设有管理系、经济贸易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气与电子工程系、食品与药品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动画系、体育系、软件工程系、公共外语部、继续教育部等系部。形成了以智能建造与智能制造类专业集群为核心,电子信息类、现代服务类、文化创意类、电子商务类、食品药品类专业集群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1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2门。现有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1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6项。

学院积极实施“科研创新”工程,建有软件工程系等校企共建二级学院5个,牵头成立了河北省软件与服务外包、河北省文化创意2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与石家庄数英电子有限公司共建院士工作站。校企共建教育部认定的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生产性实训基地等校企合作成果9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个。

招生简章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开放大学)创建于198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位居河北省同类院校前列。

二、办学地址

正定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天宁路226号、227号  邮政编码:050899

长兴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邮政编码:050081

三、招生计划及体检相关要求

(一)招生计划

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实际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体检相关要求

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择优录取,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委员会制定的考生优惠加分政策。

3.面向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面向非高考改革省份:执行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我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的统(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6.商务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学费减免或资助:详见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uegongbu.sjzpt.edu.cn)。

3.住宿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其他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其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八、录取结果查询

查询录取结果请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sjzp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68092994、85333630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4年,初名石家庄大学。

1997年6月,学校更名为“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学校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获得优秀。

2007年,学校被确定为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同年3月,被河北省教育厅授予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3月,学校获2007年度全市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3月,学校被河北省教育厅授予河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学校获“省会平安高校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称号。

2015年10月,学校获“2015年全国先进社科组织”称号。同年10月,学校被石家庄市政府授予“石家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石家庄市社区教育学院”。

2016年,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119中学合并,合并后,119中学更名为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119中学原址将建设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 

2016年8月,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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