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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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娄底职院为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1+X”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湖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基地、 湖南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湖南省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2022年入选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院校。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57年
  • 院校隶属:湖南省
  • 院校分类:综合类
  • 学校校训:学以致用,自强不息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2848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湖南省 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727号(综合校区)
分校与校区
  •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医卫校区)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东街799号
学校简介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2001年8月。截至2023年,现有在校学生211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生活条件便捷。图书馆藏书总量90余万册。标准学生公寓内有洗衣房、卫生间、阳台、衣柜书桌、热水开水、宽带电话等。校内提供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健身洗衣、邮政速递、自助取款等生活便利服务。学院建立了奖、助、减、免、补、勤、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受助率达30%,各类奖助学金2000―8000元。学院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交通条件便利。娄底位于湖南中部,毗邻长株潭地区,系全国十佳宜居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湘黔、洛湛铁路、沪昆高铁、沪昆高速、二广高速、长韶娄高速、娄怀高速贯通全市,乘高铁到省会长沙仅40分钟,乘火车可达湖南任一市州,交通十分便利。学院位于娄底市中心城区,校园环境优雅舒适,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实训环境优越。学院建有全省一流的现代制造技术实训中心、农林技术实训中心、康养技能实训中心等19个实训中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394元。建有医教协同育人培训基地50个,拥有附属医院3所。建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0个,其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师资认证培训)基地4个,省稳就业公共实训基地1个。

学科专业

截至2023年,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构建形成了机电一体化技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医药卫生、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9个专业群。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护理、中医学等44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服务产业能力专业2个,省级楚怡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精品专业3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IT改革专业2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7门,课程思政示范性课程2门,优秀教材5部。专业紧贴市场需要,突出职业特色,2019年、2020年入选湖南高职院校“教学资源20强”。

招生简章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727号(综合校区)、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东街799号(医卫校区)。

主管部门:娄底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2848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湖南省首批国家公办高职学校、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B档建设单位。现有校园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亿元。在校学生近2万人。有正高职称教师57人、副高职称教师339人;博士、硕士学历教师408人,省级专业教学团队13个。建有现代实训中心22个、省级生产性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4个、附属医院5所,馆藏图书100余万册。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农林牧渔、教育文化艺术、商贸旅游、医药卫生等大类44个专业。2023年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合作试点招收“楚怡工匠计划”园艺专业(本科)。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2024年高考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其中湖南、西藏两地招收职高对口类学生。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2个专业招生类别为艺术类和职高对口类。特殊类型招生为“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面向湖南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在专科提前批录取。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青海、广东、海南、广西、湖北、安徽等全国11个省(自治区)招收全日制大专新生,学制三年,文(历史类)理(物理类)兼招。我校招生计划分配是根据学校现有办学实际制订的,符合我校“立足娄底,为区域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定位。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我校2024年普通高考统招专业44个。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和学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所属二级学院 招生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年)
1 护理学院 护理 3年 5460
2 助产 3年 5460
3 药学院 中药学 3年 5460
4 药学 3年 5460
5 基础医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3年 5460
6 临床医学院 中医康复技术 3年 5460
7 中医学 3年 5460
8 临床医学 3年 5460
9 眼视光技术 3年 5460
10 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3850
1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年 3500
12 金融服务与管理 3年 3500
13 电子商务 3年 3500
14 市场营销 3年 3500
15 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3年 7500
16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7500
17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7500
18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方向) 3年 8250
19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7500
20 文化传播学院 应用英语 3年 3200
21 学前教育 3年 3200
2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5460
23 电子信息
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7800
24 大数据技术 3年 4600
25 软件技术 3年 7800
26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4600
27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5060
28 建筑工程
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5060
29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年 4600
30 工程造价 3年 4600
31 汽车工程
学院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4600
32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4600
33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4600
34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3年 4600
35 机电工程
学院
智能控制技术 3年 4600
36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5060
37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4600
38 数控技术 3年 4600
39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4600
40 农林工程
学院
园林技术 3年 3000
41 园艺技术 3年 3000
42 旅游管理 3年 4600
43 畜牧兽医 3年 3000
44 动物医学 3年 3000
备注:以上专业收费如有变化,以湖南省发改委核定公布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考生报考我校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为避免造成后续就业困难,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学校其他专业没有性别限制条件。临床医学专业限招物理类(理科类)考生。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方向)为校企合作专业。

第十四条 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将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平台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普通高考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校有权不予录取。录取结束后不接受考生退档。

第十七条 对统招进档考生,我校按照“专业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到考生同分情况,则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进行录取。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在征求考生意愿的情况下录取到其它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我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杂费标准按湖南省发改委和娄底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具体学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章程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我校建立了“奖、助、减、免、补、勤、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受助率达30%。各类奖学金1000―8000元/年、助学金2200-4400元/年、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学校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相关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727号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7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8-8360973

招生咨询邮箱:ldzyzjc@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ldzy.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8-8360726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截至2023年,学院近五年来教师立项省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220余项,发表论文1400余篇,出版专著40余本,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和科技创新成果奖励20余项。

近五年,校企合作攻克关键技术难题220个,获专利161项、软件著作权156项、省市级教科研成果奖23项,2019年入选湖南省职业院校“服务贡献20强”。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有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等13个X证书参与试点;依托专业,服务社会,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安全培训与技术服务中心面向应急管理行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50余个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在全省形成较大影响力。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健康发展,育婴员、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等特色培训蓬勃发展,近年来学员取证率达90%以上。

校企合作

学院致力于“校企融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教、学、做合一”,在全国首创“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的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模式。建立了“课证相融、训赛相通、教学相长”的实践教学机制,“教室、车间合一”、“小学期分段育人、真实岗循环进阶”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被评为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现代学徒制优秀案例。

学院与400多家大中型企业及医院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每年邀请几百家用人单位在学校举行大规模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部分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入学即意味着就业。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工作。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多年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荣誉

☆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  

☆湖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  

☆湖南省智能制造稳就业公共实训基地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湖南省对外劳务特色培训基地

☆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        

☆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认证培训基地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        

☆湖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湖南省高校易班建设先进单位

☆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教育部“1+X”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

☆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

☆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

☆湖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单位

☆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优秀单位

☆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全国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湖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基地

☆湖南省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

☆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2006年获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08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1年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历史沿革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溯源于1957年成立的邵阳专区农业合作干部学校。

1979年,创建省部级中专娄底经济贸易学校。

1986年,创建娄底工业学校。

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娄底经济贸易学校和娄底工业学校合并组建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6月,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挂牌运行。

2007年4月,娄底机电工程学校整合进入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6月,在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该校被认定为“优秀”等级。

2008年6月,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入围湖南省省级示范院校建设单位。

2016年2月,娄底卫生学校整合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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