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了个榜
202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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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提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其他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
2.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本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收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收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