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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东发改规〔2025〕1号),自2025年8月1日起,现行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低于1.88元/立方米的,调整至1.8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2.25元/立方米;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高于或等于1.88元/立方米的,居民、非居民用水价格均不作调整;特种用水价格调整至7.00元/立方米(其中“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的用水价格按3.50元/立方米执行)。以下是东莞市的水费收费标准详情:
东莞市自来水价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