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说明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
一、定额调整。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辽宁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1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一是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二是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022辽宁退休金什么时候补发?
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2022年7月31日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