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了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的能力的一种举措。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意味着该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和市场价值,是科技行业的金字招牌,在企业税收、项目申报、人才引进、提升品牌形象、企业招投标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下面介绍西藏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和西藏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一)申报范围
1.首次认定。在我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中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自愿申请认定。
2.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自我评价。拟申报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评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中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注册登记,并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认定申请。
2.提交材料。拟申报企业按《工作指引》的要求,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向自治区科技厅提供书面材料。
3.附件上传。申报企业在系统中上传压缩在15M以内的附件材料,重点上传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财务报告、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企业创新性证明材料、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纳税申报表等主要证明材料。
4.审核。由自治区科技厅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系统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检查企业在藏生产经营情况,并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会。
5.中介机构条件。拟申报企业提交的专项审计报告应严格按照《工作指引》中对中介机构条件要求,自行选择符合条件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向区科技厅备案并签订中介机构承诺书,由自治区科技厅核实企业选择的中介机构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中介机构向企业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无效。
6.企业诚信。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资格,一年内不可再次申报,并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