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号审批与备案监管要求
1、游戏版号是上线运营的前置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应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可被删除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及主要设备,并处罚款。新政明确所有网络游戏(含移动端、PC端、小程序、H5),无论体量大小、是否付费,上线前均需取得版号,“游客模式”“免费体验”等变相运营均属违规。
2、资质材料须逐款核验
各平台在游戏接入环节,须要求业务逐款提供版号信息,并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开系统核验游戏名称、运营单位等信息是否对应。IAP类小游戏需提交网络游戏出版物号核发单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资质材料。
3、防沉迷备案识别码不可或缺
小游戏上架时须提供中宣部防沉迷备案识别码,该识别码是接入国家统一防沉迷系统的重要凭证。
二、未成年人防沉迷规范要点
1、全面落实实名认证
游戏企业必须全面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登录。新规进一步要求配合活体人脸识别验证,人脸信息与身份信息须一致,否则无法进入游戏。
2、严格执行时段时长限制
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每天22时至次日8时对未成年人账号实行强制下线,不提供任何游戏服务。
3、严格消费限额管理
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200元;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不得超过10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400元。
4、落实适龄提示要求
小游戏运营单位应对游戏产品进行评估,确定适用的年龄段,选择对应的“8+”“12+”“16+”适龄提示标识,并在注册/登录界面或开始界面显著位置予以展示。
三、违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方面,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可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设备并处罚款。已有聚合小游戏平台因无版号运营被罚没超15万元的案例。
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未落实防沉迷义务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并处最高100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