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病医保是什么意思
所谓“大病医保”,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是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也可以部分或全部通过大病医保来支付。
二、大病医保和普通医保有什么区别
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保险。二者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普通医保是国家为补贴劳动者因就医产生的费用开支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大病医保则是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对参保人经普通医保报销后个人仍需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报销的保险。
2、缴费标准不同
普通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工资一定比例缴纳,或由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大病医保有的按每人每年固定金额缴纳,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担,也有的地区居民无需单独缴费,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资金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3、报销范围不同
普通医保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主要支付门诊、急诊、住院等医疗费用。大病医保则是对普通医保报销后,参保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保障,通常针对大病产生的高额费用,且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三、大病医保和门特有什么区别
大病医保和门特(门诊特殊病种)并不完全相同,它们在定义、覆盖范围、报销方式等方面均有所区别。
1、定义与性质
大病医保,即大病医疗保险,是一种针对特定大病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减轻参保人员在罹患重大疾病时的经济负担。它通常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对基本医疗保险无法覆盖的大病费用进行补充报销。
门特,即门诊特殊病种,是指一些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特殊疾病。门特制度旨在为这些特殊疾病患者提供更为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2、覆盖范围
大病医保主要覆盖的是特定的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这些疾病通常治疗费用高昂,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
门特则主要覆盖一些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特殊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这些疾病虽然不一定致命,但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费用累积起来也相当可观。
3、报销方式与标准
大病医保的报销方式通常是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剩余的大病费用进行再次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各地政策和大病种类有所不同。
门特的报销方式则更为灵活,通常是根据患者门诊治疗的实际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门特的报销比例和限额也根据各地政策和病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