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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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沈阳科技学院始建于1999年,前身为沈阳化工学院理工学院;2004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2010年3月,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2016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民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99年
  •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 院校分类:理工类
  • 学校校训:博学笃行,种德修身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3621
  • 学历层次:本科层次
  • 办学性质:民办大学
  • 所在地址: 辽宁省 沈阳市 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学校简介

沈阳科技学院坐落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毗邻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和沈阳南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截至2023年6月,校园占地面积41.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16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2.16万平方米。学校紧密结合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需要,开设了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等五大学科门类的31个本科专业,重点培养精细化工、生物制药、新型材料、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经济管理等方面应用型紧需人才。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22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57万册;与教学相适应的网络多媒体教室123个;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195家。2018年,学校智能制造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被确立为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0年,金融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被确立为辽宁省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学校建有标准化学生公寓21栋,光纤入户、环境舒适、设施俱全,配有方便师生日常生活的咖啡厅、健身房、电影院、餐饮中心、超市等完整的配套设施。

学校实行“3+1”人才培养模式,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举全员之力开拓就业市场、开发优质企业,为毕业生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学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毕业生就业意向和提升就业质量为出发点,近五年本科毕业生共8276人,有5.76%到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等国家级重点骨干企业就业,有31.6%到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等知名民企就业,有67.57%毕业生在辽宁就业、创业。学校积极打造“订单班”,实现订制化培养,促进精准就业。学校与浙江省玉环市签订合作协议并建立就业指导站;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签订校地就业创业合作协议;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及经开区分别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并成立人才引进工作站;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组织部及人社局签订了校地合作框架协议;与京东物流、新松教育科技集团、辽宁自贸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等150余家企事业单位达成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精准实习、实践和就业岗位。同时,学校与省内知名院校共建研究生优质生源基地,为学生考研构筑桥梁纽带,每年约有7%的毕业生顺利考取到心仪学校继续深造。

招生简章

沈阳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沈阳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约合62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6平方米;生师比17.2:1;专任教师35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8%;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5.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06.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148.7元;图书62.8万册,生均图书84.6册。(数据截止到2023年9月)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及6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宿舍采取网上预订方式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人.学年)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29000
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29000
020309T 互联网金融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29000
20109 数字经济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经济学 29000
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29000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9000
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0801 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080717T 人工智能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1302 制药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类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9000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120208 资产评估 四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沈阳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沈阳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向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024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9000元/人/学年。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3200-6500元/人/学年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

⑵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人,二等助学金每年2750元/人。

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⑷勤工助学:学校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⑸困难补助:为学生在校期间因家庭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⑹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具体按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一)普通类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对于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采用“3+3”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体育类专业:我校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24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 联系电话:024-31679767

024-31969585

024-31679717

网    址: https://www.syist.cn

沈阳科技学院

2024年4月25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截至2023年6月,学校近五年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7项,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项目14项,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项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等省部级项目156项。成功授权专利及著作权353项。编写著作教材154部。发表学术论文645篇。

国际交流

 学校与英国阿斯顿大学、提赛德大学、美国俄亥俄大学、澳大利亚乐卓博大学、韩国庆星大学等20余所海外高校开展各类交流与合作,设有2+2、3+1双学士学位、3+1+1、3+1+2本硕连读项目等。同时,学校还开展了海外实习、游学、交换生、语言培训等多种短期交流项目,为学生出国留学提供更多选择。

历史沿革

沈阳化工学院理工学院

1999年6月,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沈阳化工学院国有民办分院。9月,第一届学生入校,校址位于沈阳市铁西区云峰街。

2000年9月,沈阳化工学院国有民办分院正式独立设院。

2001年9月,学校搬迁至沈阳经济开发区11号街。

2002年4月,沈阳化工学院国有民办分院通过辽宁省教育厅检查评估,评价较好。6月,经原中共沈阳化工学院党委讨论通过,沈阳化工学院国有民办分院更名为沈阳化工学院理工学院。

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

2004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

2005年1月,学校接受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并受到专家组的好评。

2009年3月,学校签署合作办学协议。6月,学校搬迁至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

2010年3月,沈阳化工学院科亚学院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

2014年8月,学校搬迁至新校区(新校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9月,南侧校区建成并交付使用。

沈阳科技学院

2016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沈阳科技学院,同时撤销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的建制,举办者为抚顺市佳盛德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学校金融学专业加入中国高校金融教育金课联盟。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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