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前身原伊盟师范学校、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是2007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09年4月在教育部备案,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兴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环境优美、生态宜人的国家4A级旅游城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1015亩,校区规划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整体规划大气自然,各类建筑各具特色,校园四周微丘环抱、绿林围绕,院内亭台相望、园路纵横,到处鸟语花香、生机盎然,是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鄂尔多斯市园林式单位,自治区普通高校学生工作和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现设化学工程系、资源工程系、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系、基础部7个教学系部及内蒙古电大鄂尔多斯分校和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设民族传统技艺、煤矿开采技术(自动化开采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应用化工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建筑工程技术等38个专业。其中煤炭深加工与利用专业已通过国家“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是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学院现有自治区精品课程4门,院级精品课程8门;在建的院级重点专业6个,精品课程23门,优秀教学团队4个。
学院投资2.6亿元建成高起点、高标准的化工、机电、煤炭、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建筑工程等实验实训室95个,多媒体教室92个,图书馆藏书22万余册,中文纸质期刊370余种,电子图书24万册,计算机机房拥有计算机1000台,1500兆网络覆盖全校园。学院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鄂尔多斯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鄂尔多斯市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鄂尔多斯市建设行业人员培训教育基地、“京蒙工会跨区域促进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基地”、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学院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理念,紧紧把握鄂尔多斯及周边地区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发展的良好契机,与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大路工业园区、棋盘井工业园区、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等10多个园区各类企业建立了产学研校企合作关系,建立了7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搭建了平台。学院大力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专多能、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023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性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鄂尔多斯市政府举办的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国标代码14248。
第三条 学院概况: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保留继续教育职能。现设有化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资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管理系、内蒙古电大鄂尔多斯分校、基础部、思政教学科研部。学院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赛罕街1号。
第四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监督检查室及各系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
第八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根据鄂尔多斯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人才需求的实际,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文理综合类分类录取。
第十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已经投档我院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平行分考生择优录取按照内蒙古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承认对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9]23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学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三条 资助范围:经班级、系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孤残学生。
第十四条 资助程序: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系部审核、学院审批、公示、助学金发放。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家庭情况认定申请表》,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家庭经济情况书面承诺材料。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班级根据个人申请、家庭经济情况书面承诺材料和申请人平时生活消费情况,进行认定评议,将认定评议结果由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所在系部审核。
系部审核: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果进行审核,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学院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学院审批。
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批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助学金发放:所获助学金用于缴纳学费的,直接转入学院学费收缴账户;所获助学金用于临时性生活补贴的,直接由财务部门发放到相关学生银行卡中。
附则
第十五条 在外语教学方面,受师资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我院应用化工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术、建筑室内设计等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得报考上述专业外,也不得报考我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等专业。由于考生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我院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查,对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无性别要求。
第十八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文理综合类考生只要专业大类相符即可报考。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学费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1100元/人学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新生入学收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应修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向其颁发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计划为准,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政策,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专刊、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和门户网站等。
第二十二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ordosvc.cn
咨询电话:0477-8396757 0477-8392005
传真:0477-8396759
招生热线:15548554405 15661814408
15661814409 15661814406
电子邮箱:ordossvc@163.com 邮编:017010
第二十三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严格按照本章程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以及上级有关政策不相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以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十分重视科技研发工作。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建院以来,获准立项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1项、自治区级科研课题70项;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省部级、地厅级科研成果奖励46项;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出版著作、规划教材60部;发表高水平论文600余篇。课题立项层次与规模、科研成果质量与数量连年位居全区高职院校前列。1人入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 1人入选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2人被聘为鄂尔多斯市科技顾问,17人入选市科学技术专家库,科技专家数量占比鄂尔多斯市教育科技系统之首,学术交流与科学普及活跃,学院已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
学院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冠名培养”,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大国工匠精神。与鄂尔多斯集团公司、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京东方集团、新奥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中锐教育集团华汽教育、乌兰集团等二十多家企业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与京东方集团等企业合作举办“京东方冠名班”、“鄂尔多斯化工工艺冠名班”、“软通动力班” “新奥班”、 “乌兰国际冠名班”“达内科技冠名班”“天津圣纳科技冠名班”,实现了招生与招工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学院聘请合作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与校内专业带头人组成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设计、共同实施、共同评价——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企业为学生颁发奖学金,在工学交替、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对接上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为学生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59年,伊克昭盟师范学校成立。
1979年,伊克昭盟广播电视大学创建。
1979年,伊克昭盟教师进修学校始建。
1983年,伊克昭盟教师进修学校更名为伊克昭盟教育学院。
2000年,伊克昭盟师范学校、伊克昭盟广播电视大学、伊克昭盟教育学院合并为鄂尔多斯教育学院。
2007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鄂多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2009年,学校经教育部备案并开始招生;同年10月,学校校区正式开工建设。
2012年底,学校校区基本完工。
2017年8月,学校入选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10月,学校通过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