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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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49年,学院由原阳泉市教育学院和原山西省平定师范学校两校整合而成,是一所普通高等学校,主要任务是培养专科学历层次的特殊教育、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合格师资,以及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的任务。学院形成了以普通高等师范专科教育为主体,教师继续教育和特殊师范教育为两翼的办学格局。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49年
  • 院校隶属:山西省
  • 院校分类:师范类
  • 学校校训:勤奋俭朴,敬业求实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4271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山西省 阳泉市 平定县冠山镇上城街59号
学校简介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才荟萃的古州平定上城榆关门内,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东接榆关,南临流杯,西眺冠山,北瞰下城,历史悠久,人杰地灵。

这里的榆关门是汉代名将韩信攻打赵国时的屯兵之处;这里是“文献名邦”古平定州风行教化的冠山书院旧址;这里是阳泉地区第一个中国共产党地方党组织平定中学特别支部的诞生地。

1949年2月,遵华北人民政府令在此成立山西省立平定师范学校。1989年,同址创办山西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两校“一套机构、两块校牌、同址办学”。2010年3月,教育部同意阳泉市教育学院与山西省平定师范学校合并成立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培养合格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任务。

截至2023年4月,学校现占地20.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15万平方米,建有知行楼、思学楼、逸夫楼、闻韶楼、博学楼、双馨楼、学生公寓楼、洗浴中心、超市、风雨操场、演播厅、塑胶操场、图书馆、体育馆、餐饮中心等。拥有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值2397.75万元,纸质图书24万余册,电子图书27万余册,数字终端790多台,基本实现了教学数字化、网络化,办学条件标准化。现拥有高标准校内实验实训室146个,校外实习实训场所88个。

学校现设置有23个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10个: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非师范类专业13个:社区康复专业、摄影摄像技术、大数据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康复治疗技术、歌舞表演、网络新闻与传播、中文、旅游英语、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书画艺术、数字媒体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目前,学校招生面向本省及河北、山东、重庆等13个省区招生。

招生简章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校代码:14271

第十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上城街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高考专科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办学资源,确定专业招生计划及规模。

第十六条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对口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段计划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二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录取分数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级组织的专业测试,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 50%。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 x50% + 专业统考成绩 x2.5x50%,综合分满分 750 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本条适用于山西省生源)

第二十三条  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  对口升学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对口升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的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生五年均在校本部学习,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二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学校对完成前三年中专阶段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阶段学业并成绩合格后,由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党委副书记、校长:安道星。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工作

第三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执行。

收费标准(每生每年) 学制 备注
小学语文教育 2600元 3
小学英语教育 3300元 3
小学数学教育 2600元 3
现代教育技术 3300元 3
特殊教育 2600元 3
音乐教育 5000元 3
美术教育 5000元 3
体育教育 3000元 3
学前教育 2600元 3
早期教育 2600元 3
社区康复(儿童康复方向) 4000元 3 非师范
摄影摄像技术 5000元 3 非师范
大数据技术 5000元 3 非师范
康复治疗技术 5000元 3 非师范
工艺美术品设计 5000元 3 非师范
歌舞表演 5000元 3 非师范
书画艺术 5000元 3 非师范
网络新闻与传播 4000元 3 非师范
中文 4000元 3 非师范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4000元 3 非师范
数字媒体技术 5000元 3 非师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000元 3 非师范

第三十二条   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执行。4-5人间1000元/人年,6人间800元/人年,8人间400/人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年补助最高4000元;学校给学生提供各种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学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53-6160071  6166071

传    真:0353-6160071

通讯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上城街59号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邮    编:045200

网    址:http://www.sxyqsz.cn

电子邮箱:pdsf_wxh@163.com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22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前身溯源

山西省平定师范学校

1949年2月,平定县立师范学校(创办于1946年春)和晋中一中(创办于1948年8月)部分师生合并,山西省立平定师范学校建立,时校址位于平定中学旧址,初期行政和党务由华北太原市政府直接管辖(后归山西省政府文教厅主管),时为三年制初级师范学校。 

1952年,更名为山西省平定师范学校,为榆次专员公署文教局管辖;同年9月,开增设中师班。

1955年,不再招收初师班,成为中等师范学校。

1958年,行政归阳泉市文教局管辖。

1962年,复归榆次专员公署文教局管辖。 

1981年7月,改招初中毕业生,增音、体、美侧重班及幼师专业班。

1983年12月,划归阳泉市管辖。

1989年,山西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创办,学校与山西省平定师范学校一块牌子、同址办学。

2003年,与阳泉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分院成立。 

阳泉市教育学院

1987年5月,在阳泉市小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创办于1953年2月)和阳泉师范学校基础上,阳泉市教育学院成立。 

1994年,设立附属初中。

2001年,附属初中改建为普通高中,学校与阳泉市教育学院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体制。

合并发展

2005年,市委、市政府决定阳泉市教育学院和平定师范进行资源整合,申报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3月,以阳泉市教育学院、平定师范学校为建校基础,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创建。

2019年2月,学校成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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