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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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素有“塞上江南”美誉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学院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先后被确立为宁夏第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院校、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单位、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51年
  • 院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
  • 院校分类:财经类
  • 学校校训:厚德勤学,敬业强能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3087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学校简介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占地1306亩,建筑面积22.4万平米,固定资产10亿元,馆藏图书78.6万册。截至2023年,学校有在校生超万人。建有现代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现代烹饪与营养及现代电子信息4个(中国)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8个校内实训中心,183个教学做一体化实训室。建成了智慧教室134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亿元,生均达2.33万元。建有教学、学工等14个信息化标准应用服务系统,高速无线实现全院覆盖。拥有1个全区最大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学校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人人出彩的办学方向,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电子信息产业、新型材料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招生专业49个。建成了国家高水平高职专业10个,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5个,形成了“工科”与“商科”两翼齐飞的专业布局。现有信息技术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能源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商贸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学校累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10万人,现已成为宁夏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输出地。

学校牵头成立宁夏首个“政行企校”合作办学理事会、校校合作联盟以及4个自治区级、21个校级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5个产业学院。目前,已面向18个专业(群)开展12个“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联合中烹协、西门子(中国)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等50多家行业企业组建了5个职业教育集团、7个应用技术研发中心、30个教师流动中心,建成了204个校外实训基地,承办了近180项自治区级以上职业技术大赛。

学校招生人数由2013年的2000人增长至2021年的4166人,现有在校生过万人,招生人数多年位居宁夏职业院校第1,学校招生计划完成率始终保持在99.5%以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达95%以上,一部分学生已成长为企业、行业的中坚力量。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8项,区级奖项278项,获奖数量和质量稳居宁夏高职院校之首,并打破了宁夏高职院校获全国一等奖“零”的记录。

招生简章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及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标识码4164013087,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校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委书记、学校校长担任。

第六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工作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分配原则。考生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按照语数外分数高低排名,依次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退档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三条 按照中央军委、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中规定,学校定向培养军士只招收男生。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第十六条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

第十七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费:定向培养军士生学费:7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6500元/学年,其他专业:4600元/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800元/学年。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依据国家政策,对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每人每学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依据国家政策,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奖励,每人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依据国家政策,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分4500元/生/年、3000元/生/年两个档次。

燕宝奖学金: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奖励资助高等职业院校低收入家庭新生,每人每年2000元,连续奖励资助三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学校对招收的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职学生减免4200元/年学费。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经学校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开学报到15日内办理缴纳学费、注册报到手续,逾期未注册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参军入伍新生需到校注册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一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实际时间填写,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第九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951—6736336、6722904  

网址:http://zsw.nxgs.edu.cn/       

邮箱:nxgszjc@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951--2018096

学校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落实相关招生政策。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近三年来,学校教师立项教科研课题281项,其中厅级以上106项,院级横向课题153项;教师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676篇,其中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4篇;已取得专利项目达178项。

文化传统

校训:厚德  勤学  敬业  强能

厚德:厚德载物。“厚德载物”一语出自《易经》,原文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两句话前后呼应阐述了才能与德行之间的对应关系:前一句“天行健”(苍天高高在上,以强有力不可抗拒的运行法则影响世界),“君子以自强不息”(有才能的人应该不断追求、进取、强壮自己),阐述强者应当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具备超凡的济世才能。后一句“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意思是说:大地以宽广深厚承载万物,故能以好的品行造福万物无所不包容。“君子以厚德载物”与前一句紧密联系,意思是用大地的宽广厚实来比喻人的胸怀气魄。与“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相对应,要求有出息的人不但要有与众不同的济世才能,更要有高尚的品德,具有造福社会的奉献精神。厚德:也就是强调有才有德,德才兼备。

勤学:勤学苦练。也就是要求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持之以恒;不懈怠懒惰,不投机取巧。现在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终身学习社会,只有不断学习,及时掌握新的科学知识,才能保证自己不落后于时代,不落伍于社会。

敬业:爱岗敬业。南宋哲学家、教育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意思是说,对待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要尽心尽力,专心致志。人们不管从事何种职业,都需要专心致志,尽职尽责,勤奋认真,这种态度就是敬业。 何谓敬业?从词意上解释,敬业就是敬重自己的工作,将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其具体表现为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等职业道德。其中揉合了一种使命感和道德感。这种道德感在当今社会得以发扬光大,使敬业精神成为一种最基本的做人之道,也是成就事业的重要条件。

强能:强化技能。高职院校主要面向生产、经营、服务等一线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因此,必须牢固确立以能力为本位的培养目标,在对学生进行知识和素质教育的同时,注重对其能力和技能的培养,特别要强化学生自身的技能训练,使他们在毕业时能掌握就业岗位所必需的技能。

对外合作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组团参访英国、法国、德国、墨西哥、乌克兰、泰国、柬埔寨等国家和院校,与乌克兰国立经济大学、泰国暹罗大学、马来西亚理工大学等院校签订合作备忘录,双方在学术研讨、教学研修等方面开展合作,有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截止目前,共派出33批次,249人次出国(境)参访交流和研修培训,其中教师赴国(境)外高校访学研修共9批次102人次。国内先后与宁夏大学、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福建黎明职业大学等十余所区内外高校在人才培养、师资互派、专业共建、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合作,与发达省区兄弟院校创造开展“1+1+1”人才共育模式。

历史沿革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为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了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正式更为现名,确立了“立足现代服务业,面向能源化工与装备制造业”、“一体两翼”的办学定位。

2007年9月,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标志着中职教育模式向高职教育模式的成功转变。

2008年8月,占地1538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的新校区暨宁夏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正式开工建设。

2009年8月,实施了新一轮三校整合,原宁夏化工技师学院、宁夏机电工程学校整建制并入。

2017年8月,学院入选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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