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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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所独立建制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防科技工业军工特有工种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航空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77年
  • 院校隶属:陕西省
  • 院校分类:理工类
  • 学校校训:崇德尚学 自强不息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3568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陕西省 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李家营399号(南郑校区)
分校与校区
  •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汉台校区)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兴汉新区陈仓路
学校简介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806亩,固定资产总值3.72亿元,办学集中位于南郑校区和汉台校,形成了一校两区的新格局。自建校以来,累计培养出了以航空工业首席技能专家、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技术能手、知名企业家等为代表的近10万名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和生产经营骨干。

截至2023年,学校现开设专业102个,其中高职专业38个,中职专业64个;现有学生13000人,教职工近600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12人,硕士以上学位110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现代服务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基础课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军体艺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基本形成了“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中高职融合、两校区管理”的办学模式。

学院充分发挥航空工业产业优势,将教育与行业、学院与企业紧密结合,将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了“依托航空、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办学特色。开展“无人机装试”、“航空发动机制造”等多种“订单、定制式”人才培养方式,建立了以航空、航天、船舶、兵器、核工业及铁路等2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为主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可与好评。

招生简章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南郑校区:汉中市大河坎镇李家营(经济开发南区),邮编:723102

汉台校区:汉中市兴汉新区陈仓路(经济开发北区),邮编:723000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77年,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806亩,总资产3.72亿元,现有在校生1.5万人。学院建成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2个。院内建有1、2号实习实训厂房,凸显了“工厂建在校园里,课堂设在企业中,教学生产一体化,工作学习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新建、改建、扩建理实一体化实训室56个,建成高水平校内专业综合实训基地27个,其中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已建成省内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信息化建设以及安保工作的副院级领导和学院招就部、教务处、党群部、党政办、规划部、人力部、学工部、纪审部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招就部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宣传及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申报新招生专业以及开展考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党群部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宣传发布;党政办主要负责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规划部主要负责统筹学院专业布局以及总体规模等工作;人力部主要负责对新申报专业的教育教学运行的师资配置;

第七条 学工部主要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招生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拟安排招生专业34个。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以各省(市区)省级招考部门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选拔新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二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在考生报考的相关专业或有意愿的专业中进行;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报到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第十四条 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比例不限。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贷助学体系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因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十七条 学校资助政策

学院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8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5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300元,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400元。

第十八条 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毕业证书的校名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查询。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sxhkxy.com  

招生电话: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南郑校区: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镇李家营(经济开发南区),邮编:723102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为O一二基地工学院。

1982年6月,O一二基地工学院成立。

1989年经教育部备案,原航空工业部批准O一二基地工学院更名为陕南航空职工大学。

2003年4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改制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9月,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2010年9月,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被批准列为陕西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单位。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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