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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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前身为广州海运学校,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也是广东省“冲补强”计划“强特色”建设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广东省本科高校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是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航海院校,我国华南地区航运业高级人才重要的培养基地,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64年
  • 院校隶属:广东省
  • 院校分类:综合类|理工类
  • 学校校训:勤学、善思、厚德、求新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1106
  • 学历层次:本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黄埔区 红山三路101号(校本部黄埔校区)
分校与校区
  • 广州航海学院(琶洲校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夏阳大街1号
  • 广州航海学院(黄埔校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
学校简介

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广东省“文明校园”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冲补强”计划“强特色”建设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省级试点单位,连续六年荣获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是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航海院校,我国华南地区航运业高级人才重要的培养基地,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

2018年,广东省委、广州市委明确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筹建广州交通大学。2020年12月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明确“推动建设广州交通大学等高校”、“支持广州建设广州交通大学”,将广州建设广州交通大学列入重点项目清单。2021年5月《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建设广州交通大学,打造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大学。2021年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快推动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广州交通大学等高校。

截至2023年6月,学校校园面积约525亩,现有两个校区,其中黄埔校区毗邻闻名世界的黄埔军校,琶洲校区坐落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溯源地广州黄埔古港。2021年广州市确定为建设广州交通大学在广州航海学院黄埔校区周边征地413亩,学校总用地面积为978亩。

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有海运学院、轮机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港口与航运管理学院、土木与工程管理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航运经贸学院、国际邮轮游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基础人文社科部、船员培训中心等17个教学单位。现设本科招生专业35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472人。

历史沿革

文脉溯源

广州海运学校

1964年10月,交通部广州海运管理局批准开办船员训练班。同年12月,在训练班的基础上,交通部广州海运管理局创办广州海运学校。

广州海运工业学校

1974年,广州水运工业学校组建,其前身是1965年交通部管辖的文冲船厂船舶修理技术学校,属技工学校性质。 

1975年,广州航务工程学校经国家交通部批准由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开办。

1981年9月12日,经国家交通部发文,广州海运学校与广州水运工业学校合并组建为直属交通部的广州海运学校。

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广州航海分部

1990年,经国家交通部批准,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广州航海分部在广州设置,该分部与广州海运学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1992年7月,经国家教委同意,国家交通部发文,广州海运学校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广州航海分部合并组建直属交通部的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1998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同意,国家交通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交通部划转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州航务工程学校

1975年,经国家交通部批准,由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开办,属技工学校性质。

1978年12月,经国家交通部发文,广州航务工程学校由技工学校改办为中专学校,校名和隶属关系都不变。

2000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教育部发文,广州航务工程学校由交通部划转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

2002年8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广州航务工程学校并入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合并发展

201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发文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广州航海学院,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

2017年,广州航海学院正式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9年,广州航海学院成建制移交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9月,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对广州交通大学等4所学校进行实地考察的公示》显示,广州市政府申请设立广州交通大学,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建校基础。

2021年5月,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确定学校为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校园风光
  • 广州航海学院校门 1/5
  • 广州航海学院图书馆 2/5
  • 广州航海学院北区教学楼 3/5
  • 广州航海学院学生食堂 4/5
  • 广州航海学院生公寓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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