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78年,坐落在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中心城区,校园精巧别致,绿树成荫,书香四溢。学院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悉心尽好一份责、精心讲好一堂课、用心读好一本书、全心育好一代人,持续打造全省产教融合样板,聚力创建全省高水平职业院校”的发展目标,奋力闯出了一条都市区学校集约化办学、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式特色新路。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悉心培育具有理工核心情怀的一流应用人才,融汇三全育人、十大育人体系,建设信念、书香、精美、自律、幸福、出彩六大特质理工,全面构筑理工大思政格局。推出《理工书单》,倡导“每周一书、每课一讲、每日一记、每人一语”,着力引导学生读书明理、知书达礼。培育学生勤学、俭朴、乐观、诚信、合作、自律、敬业、专长、创新的理工职业情怀,引导学生不治自理、不教自学,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倡导者和模范践行者。
截至2022年11月,学院设有新能源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和管理艺术学院等3个二级学院,开设光伏工程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动漫设计等1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6800余人,是一所融理、工、文于一体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截至2022年11月,学院坚持创新引领、特色办学。紧密对接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数字经济产业,重点推进以光伏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为核心的三个特色专业群建设,营造专业高原,打造技能高峰,立项湖南楚怡高水平专业群(A档)2个。近年连续摘取光伏电子工程设计与实施、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制造单元智能化改造与集成技术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不断实现湖南省在全国赛事奖项上的新突破。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节节攀升。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为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院长办公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院代码:国标13923 省标 4368
5.联系电话: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传真)
6.学院网址:http://www.hnlgzy.net
7.学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建设路口河东大道10号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由相关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委依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坚决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731-52554275。
第三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院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对外省考生的投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专业体检要求:动漫设计专业不招收有色盲的考生。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院按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勤工俭学岗位。入学一年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学院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坚持原则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工作。
第十九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式、网上电子注册的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招生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我院招生工作人员作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电 话: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刘老师、焦老师、唐老师
电子邮箱:hnlgzy@163.com 邮编:411104
网 址:http://www.hnlgzy.net
招生QQ群:333740399
在线QQ咨询:1759841279 2087523602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河东大道10号(建设路口)
专业详情咨询:
新能源学院:0731-52518032
智能制造学院:0731-52556208
管理艺术学院:0731-52554245
招生咨询邮箱:hnlgzy@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52518762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放建设一流“双师型”教师队伍,依托内培外引,做优做强核心师资。依托光伏发电系统控制与优化湖南省工程实验室和复杂环境特种机器人控制技术与装备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两个省级科研平台,整合社会知名师资。依托阿里巴巴、北汽、比亚迪、晶澳太阳能、明阳风电、德龙智能、华航唯实、南方测绘等业内名企,打造德技双馨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按照“学校紧密对接产业园,专业深度融入产业链”的思路,与湘潭协同建设省公共实训基地和九华分院,与株洲携手打造动力谷分院。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教育部“1+X”证书试点单位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 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 光伏工程技术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主持单位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主持单位
国家级新能源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光伏发电系统控制与优化湖南省工程实验室 风力发电设备运行与维护(中职)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复杂环境特种机器人控制技术与装备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 光伏工程技术与应用(中职)专业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湖南省新能源师资培训基地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编制主持单位
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高职本科)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编制单位
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光伏工程技术专业群)
湖南省文明校园 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
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光伏技术应用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群
1987年,创建湖南煤炭干部中等专业学校。
1990年,由涟邵矿务局职工大学和资兴矿务局职工大学合并成立湖南煤炭职工大学。
1994年8月30日,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南工业职工大学。
2003年6月,申办高职学院。
2004年4月,省教育厅报省政府同意筹建高职学院。
2005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划归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
2021年9月30日,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的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
2022年6月29日,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整建制划归省教育厅管理。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0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