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地处“九省通衢”的华中重镇武汉市,毗邻武汉·中国光谷,是华中地区的唯一一所生态类高校,培养美丽事业建设者的摇篮;是世界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单位、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也是湖北省“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湖北省优质高职院校、湖北省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湖北省十大职业教育品牌、省级文明单位(校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湖北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截至2023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729亩,校外实习基地1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4.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12亿元,图书馆藏书72.8万册。学校建有林业3S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处理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施工、花艺设计、古建筑设计与施工、室内设计、木材工艺、家具制作、数媒设计、智慧旅游、财务云共享、京东电商生产性实训、信息安全、云计算、大数据、数控加工、工业机器人应用等100多个设备先进的校内实训室和基地。学校建有智慧林业产业学院、湖北园林产教联合体、湖北殷祖园林古建产业学院、现代家居产业学院、新华三数字技术产业学院等10余个“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院所,以及林业调查规划、园林景观设计、创美装饰设计、非遗传承、生态旅游、佳影传媒等10余个工作室,并建有120余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 校。
第七条 学校代码(国标):13801;湖北省招生代码:C558。
第八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110号。
第九条 毕业证书: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对象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统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发展趋势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2023年开设38个招生专业,即林业技术、园艺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药品生物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茶艺与茶文化、环境工程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管理与评价、建筑室内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艺术设计、艺术教育、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木业智能装备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 ,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立的标准。
第十七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500元/年·人。
第十九条 学生奖助贷:学校设有国家和省级助学奖学金,有完善的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保障体系。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hb-green.com
联系电话:(027)59816699、59816688、59701122、59701133
18986232681(周老师)、18071047036(郑老师)
QQ咨询: 800151558
第二十二条 乘车路线:乘坐武汉地铁7号线至纸坊大街站E出口可直达学校。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委托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3月,学校现有生态环境学院、园林建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机电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中职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8院1部,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围绕生态文明,打造了“五美”专业群,即:“山水风光美”的林业技术专业群,“城市环境美”的园林技术专业群,“居室艺术美”的室内设计专业群,“科技现代美”的林业智造专业群,“休闲生活美”的茶艺与茶文化专业群。开设了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土木建筑、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11个大类30余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5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职业院校林草类重点专业1个,湖北省林业职业教育品牌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楚天技能名师”设岗专业16个,湖北名师工作室1个,湖北省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2个。
截至2023年3月,近几年,学校教科研成果丰硕,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科研项目300余项。获得各类科技奖励9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2项。获得各类教学奖励80余项,其中全国教材奖二等奖1门,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4本;国家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1门,省级3门;教育部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2门;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2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0余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等科研院所(校)合作共建专业及实训室,与福汉木业集团、中铁五院、湖北殷祖古建、赛石园林、京东集团、远洲集团、新华三集团、芯慧联、木德木作家居、博思科技等100多家大型企业深度合作,现共建有35个现代学徒制班、订单班,实现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积极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打造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依托校内“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省级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全面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目前先后有70余家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学校创业基地。近三年,毕业生就业质量不断提升,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和用人单位普遍好评。
学校坚持以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与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非全日制专升本学历培养,学生可同时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授予学士学位。近年来,学校专升本通过率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趋势,每年不仅有大批优秀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武汉纺织大学、江汉大学、武汉轻工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民族大学等20多所本科院校继续进行全日制学习深造,还有一部分优秀毕业生在顺利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后,继续再接再厉,陆续进入浙江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高等学府深造研究生和博士生。
1952年,黄冈专区农业学校创建。
1953年,黄冈专区农业学校更名为湖北省黄冈林业学校。
1956年,湖北省黄冈林业学校更名为湖北省武昌林业学校。
1958年,湖北省武昌林业学校升格湖北林业专科学校。
1961年,学校迁至荆州古城西门外。
1964年5月,湖北林业专科学校大专停办,改建为湖北省林业学校。
1976年底,学校迁至武汉市武昌县纸坊镇。
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林业学校升格为湖北生物生态职业技术学院(原湖北省林业学校部分)。
2004年5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生物生态职业技术学院(原湖北省林业学校部分)改建为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9月,湖北省教育厅授予学院“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