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4月,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设有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舞蹈学院、闽台戏剧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时尚设计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国艺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等二级教学单位。开设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作曲技术、舞蹈表演(中国舞方向)、舞蹈编导、表演艺术(古琴艺术方向)、戏剧影视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时尚表演与传播、戏曲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版型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书画艺术(绘画与策展方向)、书画艺术(书法与汉字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方向)、艺术设计(产品设计方向)、工艺美术品设计(漆艺方向)、陶瓷设计与工艺、室内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艺术培训与管理方向)、文物修复与保护、民族传统技艺(古琴制作与修复方向)、民族服装与饰品、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茶艺与茶文化、艺术教育、美术教育等32个高职专业(方向),以及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2个中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500余人。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福建艺术专科学校。
1960年,升格为本科学历教育的福建艺术学院。
1961年起,根据国家政策,先后调整为福建艺术学校、福建戏曲学校、福建工农兵艺术学校。
文革期间停办。
1974年,复办福建艺术学校。
2005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组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学院被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
2015年,学院被文化部确定为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