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文忠路与淮海大道交口西北,现有占地面积618.89亩,建设有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及后勤服务综合楼等15万平方米,满足8000人办学规模。截至2023年,学院建有学术报告厅、演播厅、影视制作中心、动漫制作中心、实验电台、实验电视台、校园网站、广播电视发射中心、电子制作实验室、通信与网络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语音室、动画制作室、广告制作室、电视节目制作编辑室、非编实验室等120多个综合性校内实验、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00多万元。学校的电台、电视台初具规模,能自办节目和现场直播节目,网络通往学生每个宿舍。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在学院建有继续教育教学点,学生可以继续“专升本”。学院图书馆馆舍面积2.2万平方米,设有艺术书库、传媒书库、语言文学书库、综合书库一、综合书库二等5个借阅藏一体化全开架式书库,设有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声像阅览室,设有无线网络覆盖的自习室,馆藏纸质图书46.96万册,电子图书80万册,中文报刊1000余种,光盘1.6万张,各类阅览座位1000多个。学院建有完善的后勤服务保障系统。学生公寓整洁美观,学生食堂宽敞明亮,后勤服务优质高效,为学生提供优美、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院设置教学管理和党政管理机构6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财务处、总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设有教学管理及辅助机构9个:新闻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播音主持与影视学院、管理学院、基础教学部、实训中心、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另设有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人。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2575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以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分按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06〕240号、教计〔2006〕1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1)学费:理工类专业39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
(2)住宿费:800元/每学年。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4200251、64200256、64200252
学校官网:www.amtc.edu.cn
九、资助及奖学金制度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并建立完善的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至2015年以来,学院申报省级质量工程立项120项,高水平科研项目(人文、自然)53项;先后获各级各类奖项60多项;出版教材共5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850多篇。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1960年成立的安徽省中级广播学校。
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徽广播电视学校。
2002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安徽广播电视学校的基础上成立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由原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主管划归省教育厅主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