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现拥有蚌埠龙湖东、西两个校区和合肥高等研究院,占地面积1400余亩,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
截至2022年10月,学校学科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七大门类,是一所多科性财经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第三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现有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艺术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3个学院(部)。拥有3个省级高峰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在2021年软科发布的“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榜单中,学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等三个学科进入前20%。根据科睿唯安(Clarivate Analytics)2022年5月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数据显示,学校工程学(Engineering)、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General)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学校拥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目前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一本批次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0317人,继续教育学生1万余人。现有50个在招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一流专业占比位居安徽省高校第2。现有5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一流课程、1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安徽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378。
二、办学层次与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校址:
龙湖东校区: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邮编:233030;
龙湖西校区: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55号,邮编:233041。
四、颁发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要求:
1.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2.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3.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照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者,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或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2023年高校普通本科招生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2.艺术类专业【绘画、动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果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数,按照综合分数排序。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外语、数学课程成绩依次排序。
3.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但仅限于填报本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照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4.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5.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七、收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
九、本章程由安徽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十、高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邮政编码:233030。
咨询电话:(0552)3176767、3177676
学校网址:http://www.aufe.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jy.aufe.edu.cn/
Email:zsb@aufe.edu.cn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现拥有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重点智库、安徽省重点智库、安徽省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12个,校级特色科研创新平台42个。近五年,学校累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0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立项数位居安徽省高校前3、全国财经类高校前列,连续三年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多项科研成果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等科研奖项;多项智库成果获中央和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学校立足自身特色,适应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打造财经高端智库,出版发布《安徽县域经济竞争力报告》《中国合作经济发展报告》等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系列研究报告,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科研特色品牌日益彰显。
校训:诚信博学,知行统一
“诚信博学”:作为财会专业人员,最重要的职业操守要求是诚信。原国家总理朱镕基曾给财经院校题词,以“不做假账”作为对财经院校学生的谆谆教导,即为诚信,这是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负责的道德体现。
“知行统一”:应该是出自明代思想家王守仁之学说。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的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通过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加强中外文化体验与交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国际化人才培养,夯实中外人文交流基础,着力服务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与14个国家的39所高水平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招收来自10个国家的留学生,与韩国高丽大学世宗校区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安徽省“三地一区”建设、皖北振兴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与政府机关、行业企业和学术机构共签署科教产教融合、政产学研用金等各类社会合作协议272项。
安徽财经大学于1959年5月始建于安徽省合肥市,时名为安徽财贸学院。
1961年,学校迁至素有“珍珠城”美誉之称的淮河流域中心城市蚌埠,校址设在交通路(现交通路校区)。
1965年,学校划转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管,更名为安徽商学院。文革期间,学校先后更名为安徽省财经学校、安徽省供销商业学校。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恢复为安徽财贸学院,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安徽省共同管理,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为主。
1983年,校本部迁至宏业路校区(现龙湖西校区)。
1984年,交通路校区经商业部批准改为商业部安徽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1992年9月,安徽财贸学院、安徽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重组成新的安徽财贸学院,学校先后隶属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国内贸易部。
2000年2月,国务院决定,安徽财贸学院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
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同年9月,学校校本部迁入龙湖东校区。
2011年,安徽省教育厅批复安徽财经大学整体专业进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