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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侵权怎么办 避免文章转载侵权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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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侵权是很麻烦的事,轻则被作者要求删除文章,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这条高压线我们肯定是不能踩的。但是有的时候,遇到一些好文章想转载时,我们又该怎么做才能规避侵权风险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避免文章转载侵权的办法吧。
经典侵权案例分享
  • 微信公众号抄袭被告上法庭
    北京优势零壹广告有限公司,其名下的微信公众号《异见》2月2日首次发表了文字作品《谁将成为第五座直辖市?》。该公司发现,深圳某咨询有限公司2月17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以自身名义发表作品《5座“种子”城市,谁将成为下一个直辖市?》,标题与原创者发表的作品相似,而内容完全相同。因此,优势零壹公司将深圳某咨询公司告上法庭。
    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被告赔偿原告1万元,并且在其公众号上发布道歉声明。被告在庭上表示,这次就是为不懂法付出的代价,如今他们转发他人的文章时,已经及时地注明了原创作者以及出处。
  • “风雨文学网”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
    2013年至2015年间,张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大亨传说》等小说发布在其自建的“风雨文学网”上进行传播,并通过在网站发布广告,从百度广告联盟非法获利,非法经营额达66.7万元。2016年12月16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张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4万元。
  • 副教授抄袭被判登报道歉赔8000元
    浙江某211院校副教授发表在南方某报的一篇文章,被江苏作家叶黎侬发现,严重抄袭了其历时十多年的创作成果。这名副教授在道歉信中虽承认抄袭,却解释说是刊发单位编辑删减造成的。叶黎侬认为“道歉不诚恳,并未感受到尊重”,遂诉至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查明,该教授所发表的一文中,共有10处存在雷同,全文3900多字,抄袭篇幅为2000字左右,最终当庭认定被告抄袭事实成立,并判令该副教授在南方某报发表致歉声明,并向原告叶黎侬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

著作权法重要规定
  • 第一章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解读:除了国家机关相关文件以外,新闻本身也属于可转载的文章,但仅限于新闻报道中的客观部分,主观评论则属于不可转载内容。
  • 第二章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 第二章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解读:此规定与第二章第十二条相同,主要就是在于原作者依旧保留有著作权,在任何改编、汇编或翻译等情况下都不会消失。
  •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解读:引用原作者文章里的句子、篇章乃至观点等,都不会造成侵权问题,但被引用部分理应与上下文有所衔接,最好是标注清楚原作者的名字以及文章的出处。
  • 第四章第三十五条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警惕!洗稿也侵权
  • 所谓洗稿,就是指将他人的文章进行同义字词的替换、行文结构的改变、逻辑顺序的打乱,但文章的主旨和中心思想依旧不变的所谓“原创文章”。这种做法同样也是侵权的,但打击难度也很大。
    为什么呢?因为洗稿的手段也比较复杂,通常有如下做法:
    1、伪原创替换字词。这是最简单的做法,利用工具将给文章替换掉字词,尽管有可能不够通顺,但洗稿效率极高。也有一些是人工修改的,虽然洗稿效率低,但比机器洗完读起来更加流畅。这种做法也被称之为伪原创
    2、多文章整合拼凑。将不同平台的同一类型,表达思想类似的文章整合起来,各摘抄几段,理清好逻辑和顺序,就变成了洗稿文,但是里面的字词句也没有进行过替换。
    3、跨时空复制翻译。有的人会把某个平台上的优质内容原封不动搬运到另一平台上,声称是自己的原创作品,或者是直接翻译国外的文章作品,但不会标注原著者是谁。也有的是直接修改。
    4、换汤不换药式。这种方法属于第1、2种方法的结合体,就是自己选定主题,然后再多方面搜集文章,简单替换字词和语句等等,或者是直接引用别人的文章,很难分辨出是洗稿的。
    侵权的形式:
    1、观点抄袭:不引用别人的文献好像观点是自己的为严重抄袭
    2、句子抄袭:不重新组织别人的观点,照抄原话,不加引号,即使加了参考文献也是抄袭
    3、过多引用别人原话:即使加了引号,也算抄袭,比如三句以上
    4、句子重新组织,但是整个段落和别人的非常相似
    尤其关键动词几乎一样,句子结构也一样,也算抄袭
    5、除了整段拷贝,以下处理后仍然属于抄袭
    (1)铲除其中几句
    (2)把句子顺序颠倒
    (3)增加几句
    (4)只改变一些动词和少量的词,但是整体结构一样

  • 曹新明在《关于知识产权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研究》提到,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规定,可以将作品的名称、标志、装饰等作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标志和装璜”予以保护。当他人擅自使用作品的名称、标志、装饰,造成混淆的,使购买者相混淆的,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某个人长期洗稿别人的文章,而且没有标明原创出处而导致读者对该文章的来源造成混淆的,就可以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何避免文章侵权
  • 看到好文章,就直接复制粘贴,这样的嗟来之食,最容易引起侵权麻烦。这并不是说只要转载就一定侵权,而是得留心看作者与发表平台的规定,自然就不必担心侵权,很好地规避版权问题。那么,在转载文章如何避免侵权呢?
    清楚文章来源渠道
    文章的来源渠道不同,对于版权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所以我们要清楚知道这些文章的来源渠道是什么。一般来说,自媒体作者较为活跃的平台,通常都是不能随意转载的,需要联系取得授权后才能转载。比如,如果你直接转载了下面这些平台的话,就很容易造成侵权问题:
    自媒体平台:公众号、微博、企鹅号、百家号、大鱼号、今日头条、一点资讯、搜狐自媒体、网易号、趣头条
    UCG平台:知乎、虎扑、简书、豆瓣、小红书、张大妈
    新闻平台:虎嗅、36kr、果壳、雪球、界面新闻、创业黑马
  • 也有些平台会对文章进行限制性转载,例如在电脑上操作时,左键选择文章而不可选中时,表明平台是不允许随意转载文章的。如果硬要采集该文章的话,也不可以随意到网页的源代码中采集,而是要与平台或作者取得联系。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某些新闻报道在没有添加主观评论或描述的情况下,是允许转载的。2021年10月20日,国家网信办公开发布了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即“互联网稿源白名单”,名单涵盖中央新闻网站、中央新闻单位、行业媒体、地方新闻网站、地方新闻单位和政务发布平台等共1358家稿源单位。而这些新闻平台,就可以进行文章的转载,且无需与平台取得联系(在该文章没有任何主观评论的情况下)。
    TIPS:新闻网站白名单附录在本文末尾
    注意查看文章的头尾部
    有的文章版权没有被买断,归作者所有,而非平台。维权意识较重的作者,会在文章的头部或尾部添加备注,告知是否免费转载、付费转载或在取得许可后转载,这属于有效声明,后两种转载则需与作者取得联系后才能转载,否则会造成文章侵权问题。

  • 注明联系方式以避免诉讼
    若确有必要转载未经授权使用的作品,却无法找到文章的原始出处,又无法与权利人取得联系,可以在文章后注明稿费领取的联系方式,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侵权,但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至少可以降低侵权的主观恶性。
    有声明并不代表不侵权
    有的平台在转载他人文章时末尾会备注,文章出处不明、文章转载时与作者无法取得联系等,因此没有备注原作者及出处,出现侵权问题概不负责。这种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应,故作者诉讼侵权时,平台依旧需要承担责任。
侵权时如何与作者达成和解
  • 确定文章属实侵权时,转载方通常只有两种选择:
    删除文章,公开道歉。
    原作者会要求转载方将侵权的文章删除,同时在转载方日常发布文章的平台上,公开发表道歉声明,且必须是在显眼的位置。但碍于的转载方名气较大,若公开道歉有碍于自身权威性与公信力,于是就有了另一种方法。
    保留文章,支付稿酬。
    保留文章,支付稿酬。如经过作者的允许,转载依旧可保留作者的文章,并支付给原作者一定的稿酬,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规定,每千字80-300元。字数可通过www.mingmu.net/zishu.html计算作为参考。支付完成后,转载方即可获得文章的转载权,不需要公开向原作者发表声明道歉。
  • 有的作者由于时间不充裕,或者是无法逐一排查潜在侵权的转载方,因此会委托一些机构进行检测,并且协调沟通赔偿问题,现今网络较大的原创作者版权保护方,主要为快版权和维权骑士两家,也是多数自媒体人维权的首选:
    维权骑士
    源于知乎上一次由原创作者公开发起的原创维权代理竞拍行动,是由当时一起参与维权使者行动的六位朋友组建起的一家为中国原创者提供有效、便捷的版权管理和保护服务的网站。主要为创作者、版权方提供从版权确权,管理,到数据监测,版权保护以及交易服务。
    快版权
    快版权是一家正规的互联网版权服务网站,本平台所有的法律业务由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提供。致力于打造一个以维护原创作者权益、营造互联网良好有序的授权环境为主旨、为内容供求双方打造安全便捷的一站式版权交易平台。
    版权印
    面向互联网版权的快速授权交易平台,是帮助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实现在线原创内容的版权保护、授权交易和监测维权的轻量级、嵌入式互联网产品。最大限度的挤压盗版空间,推动正版流通。
  • 附录: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
所属类别 单位名称
中央新闻网站 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台湾网、中国西藏网、光明网、央广网、中国军网、中国新闻网、人民政协网、法制网、中青在线、环球网、中工网、未来网、海外网、正义网、中国搜索、党建网、求是网、理论网、人民论坛网、旗帜网、中国文明网、学习强国、中国妇女网、中国农网、中国侨网、中国发展网、参考消息网、中国能源网、证券时报网、经济周刊网(经济网、环球人物网、半月谈网、经济参考网、中国小康网、证券日报网、中国教育新闻网、神州学人网、中国科技网、中国工信产业网、中国民族宗教网、中国法院网、关爱下一代网、中国财经报网、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环境网站、中国建设新闻网、中国交通新闻网、中国水运网、中国水利网、农视网、中国旅游新闻网、健康报网、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金融新闻网、中国商报网、消费日报网、中国税网、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消费网、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中国经营网、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气象新闻网、中国银行保险报网、中国电力新闻网、绿色中国网络电视、中国警察网、人民铁道网、中国军视网、华夏经纬网
中央新闻单位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求是》杂志、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科技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新闻社、学习时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参考消息、环球时报、证券时报、中国经济周刊、环球人物、人民论坛、新华每日电讯、瞭望、半月谈、经济参考报、中国证券报、CGTN、《红旗文稿》杂志、《小康》杂志、《教育家》杂志、《留学》杂志、中华读书报、证券日报、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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