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星沙)天华路260号
招商热线:0731-84037718
一、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责任部门:招商合作部
责任人:分管领导、部长、招商专干
二、适用范围
符合星沙产业基地项目准入条件,向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申报用地的工业项目。
三、所需材料
项目用地请示、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计划书。
四、项目准入条件
1、进入基地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县的最新产业导向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
星沙产业基地产业导向:
(1)工程机械产业。重点引进工程机械、专用机械为拳头的机电工业及配套产业。
(2)以汽车及零配件为主的先进制造业。
(3)以电子信息、软件集成技术为主的IT产业。
(4)以生物制药、新材料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
(5)以工业企业配套的生活服务区为主的房地产业。适当开发专业市场、高档酒店、写字楼等项目。
(6)以企业总部、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实验室经济等为主的生产型现代服务业。
(7)以金融、保险、咨询、环保、商贸物流等为主的高附加值的服务业。
2、进入基地投资项目必须在园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
3、投资项目采用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和能源消耗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化工、建材、铸造等有污染及高耗能的项目禁止入园,水污染、气污染、噪声污染及固体废物的排放须严格符合国家标准。
4、投资者应具有良好资信和实际用地需求:
(1)投资者需提交资质单位出具的资信证明,其净资产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必须提交融资能力有效证明。
(2)投资单位需提供相关资料对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5、入驻基地的投资项目单体投资规模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用地规模不得低于20亩。对投资规模小于5000万元或用地规模低于20亩的工业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供地。
6、入驻基地工业项目相关经济指标须达到《星沙产业基地招商项目投资相关指标控制表》(附件二)的要求,根据投资强度和投入产出安排用地规模。投入与产出占的比重原则上为4:6,产出高的特殊项目,产出可占更高的比例。
五、办理程序
(一)项目前期洽谈阶段
项目承办单位到星沙产业基地招商合作部联系并进行咨询,提交项目资料及可研报告,进行前期洽谈。
(二)项目考察阶段
1、成立项目考察小组,进行项目考察,考察内容:
(1)项目投资单位实力、管理团队情况、项目发展趋势和项目是否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导向
(2)项目的环保实情
(3)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投入产出、税收情况)
(4)项目的用地规模审查。
2、制作项目考察报告和项目综合评估考察报告,出具考察意见表。
项目考察小组名单:由县领导、经开区领导带队,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经开区招商局、经开区产业环保局以及星沙产业基地派出人员组成考察小组。
(二)项目确认阶段
1、通过星沙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初审),明确通过初审的项目名称、投资方及用地面积等,形成会议纪要。
2、将以上通过项目报长沙县招商项目前置会和长沙经开区招商项目预审会研究,形成会议纪要。
3、将以上通过项目报长沙经开区主任办公会和长沙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明确通过会审的项目,形成会议纪要。
(三)项目落户阶段
1、项目选址
如独立供地,根据星沙产业基地与企业洽谈成果,由规划建设部出具项目选址图则,报领导审批。
2、项目合同签订
招商合作部拟定合同,与企业签署《项目引进合同》。
3、购置土地
企业在长沙县土地交易中心通过土地招拍挂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