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发布,设置8个月生产过渡期!

摘要:由工信部等五部门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对外发布,新标准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这些规定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同时,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并额外给予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消化。

2025年1月13日消息,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修订后正式对外发布,并定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版标准(GB 17761—2018)相比,此次发布的新标准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并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还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减小车辆最大制动距离。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大国,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据介绍,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时间周期,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同时,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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