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信息,自2026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7731元/月,下限调整为7546元/月。
为确保参保人员社保权益,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补差部分,应在2026年9月底前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清算补缴完成时限参照上述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