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行由哪些国家组成 国际投行的组织机构的模式有哪些

摘要:国际投行在全球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不仅为企业提供融资和上市服务,还通过并购咨询等业务帮助企业实现战略扩张。同时,国际投行也是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这些投行通常拥有专业的分析团队和广泛的网络,可以深入洞察市场趋势,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服务。接下来本文将带来国际投行由哪些国家组成以及国际投行的组织机构的模式有哪些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际投行由哪些国家组成

根据1970年7月保、匈、民主德国、蒙古、波、苏、捷七国签署的协定成立,国际投行1971年1月1日正式开业。以后加入的有罗马尼亚(1971年1月)、古巴(1974年1月)、越南(1977年5月)。南斯拉夫与该行订有合作协定。其主要任务是为各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和发展本国经济而兴建的部分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以及开发成员国共同需要的原料、燃料资源等。

当地时间2023年4月13日,匈牙利政府已决定从国际投资银行撤回其代表,并退出该银行。截至2023年1月底,匈牙利持有该银行25.27%的股份,仅次于俄罗斯持有的45.44%的股份。

二、国际投行的组织机构的模式有哪些

从投资银行的发展历史和组织架构考察,我们将全球投行大致分成德意志银行模式、花旗集团模式及高盛模式三种模式。

1、德意志银行模式:是欧洲本土投资银行的典型模式。投资银行部门依附于全能银行,投行业务与商行业务没有截然分开而保持紧密联系,为此一般称为全能银行模式。这种模式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是投行的主流模式,只是经济大萧条后美国政府通过立法强行将投行与商行分拆,全能银行模式才在美国销声匿迹。这类投资银行在本国资本市场大多占有绝对统治地位。

2、花旗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投资银行部门相对独立,投行业务与其它业务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防火墙”,母公司对投资银行实行较松散的控制,通常称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花旗模式的投资银行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一是投行业务与其它业务之间有明显的隔离措施,风险难以在实体内传染;二是投行相对独立,投资银行部门责、权、利明晰,约束和激励均衡;三是可以广泛地利用商业银行的经营网络交叉销售投资银行产品,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较为显著。

3、高盛模式:在此种模式下,投行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大多专营或主营投资银行业务,专业化程度高、信誉卓著。这些投行历史悠久,多为美国华尔街一大批金融巨摩中的佼佼者,是美国证券市场的主要做市商,与共同基金、保险公司一起,构成美国金融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但这类投行规模普遍偏小,没有存款来源,缺乏有效的流动性支持,杠杆率过高,易于放大经营风险,金融产品(如结构化产品)的定价机制过于复杂,交易缺乏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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