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意义重大。其中上海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核心城市,以一已之力带动整个三角区的经济、金融、贸易以及航运产业的发展。几十年来,长三角城市群多次扩容,面积雄踞中国三大经济区之首,经济总量也是首屈一指。
省级行政单位 | 市级行政单位 |
上海 | —— |
江苏 |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
浙江 | 杭州、宁波、温州、绍兴、湖州、嘉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 |
安徽 | 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池州、安庆、宣城、滁州、蚌埠、淮北、淮南、宿州、阜阳、亳州、六安、黄山 |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发布于2010年5月24日,由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进一步提升长江三角洲地区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决策部署。该规划的规划期为2009-2015年,展望到2020年。根据规划,长三角将形成以上海为核心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即以上海为核心,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江、沿湾、沿海、沿宁湖杭线、沿湖、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为发展带,推动长三角区域的协调发展。
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培育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提出构建“一核五圈四带”的网络化空间格局。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2019年10月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并选择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区黎里镇,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面积约66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