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十大著名佛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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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佛寺,位于沧州市偏西南60公里处的东光县城内,素以“沧州狮子景州塔,东光县的铁菩萨”闻名遐迩。寺庙占地面积7334平方米,由山门、天王殿、大雄宝殿及东、西配殿组成,其中大雄宝殿正中的释迦牟尼佛为铁铸,高8.24米,重48吨,是中国较大的座式铸铁佛像。沧州铁佛寺,是一处集休闲、娱乐、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场所。详细
净业寺(河北省沧州市)
盐山县净业寺位于盐山城南5公里宣惠河南岸,地理位置优越,依京津而枕燕山,泽被北域,面河济而控齐鲁班,福施南国,右襟太行甘露普润丛山,左举渤碣灵引航轮安渡众生,净业寺宝刹,石狮雄踞,青龙戏珠,金顶红墙,花木抶疏,长廊通幽,石塔耸立,福田花香。2006年3月15日由张爱农大居士发心和部分居士动工修建,总投资5100万元,占地122亩,建筑面积30000余平方米。
河北沧州青县观音寺东临大海西临涧,南控齐鲁锁幽燕。古刹历代高僧栖,名播天下誉津南。《青县志》(清.光绪)载:观音寺在县西南四十里大孝子墓东南隅,同治(1867年)六年重修。观音寺位于新兴镇大孝子墓村东,始建于何年何月已无从考证,但在其几百年的历史长河中,许多帝王墨客到此观瞻凭吊,留下了不少动人的故事。详细
水月寺坐落于河北沧州大运河畔,据史料记载,于后周时初建,历经千年风霜,各朝各代多次修复重建,清朝时,“一文和尚”断腕化缘修葺寺院,美誉流传。 后因历史原因,水月寺损毁于文化大革命期间,现由延参法师带领水月寺僧俗募化重建古寺,广设方便。据沧县志记载:“水月寺原在城外西南角,观灯桥以西,后周广顺年公元953年始建。明宣德十年僧人泽安移建于城北盐场东侧。明正统十七年僧人泽一重修,清乾隆五十四年,州人宋成文、董宝仁等继而重修,光绪二十一年驻防乐军梅东益等又重修……可谓吾邑之冠。”详细
青县地藏寺座落在县城北一公里处,始建于明末清初,后因战火连绵而颓废。根据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为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引导广大信众自觉觉他,爱国爱教,2007年4月,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开始重建地藏寺。青县地藏寺占地50亩,共投资2000多万元,现已建成天王殿、大雄宝殿、地藏殿、三圣殿、药师殿、钟鼓楼、客堂、斋堂、寮房等,配套设施齐全。2009年7月,青县地藏寺正式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晨钟暮鼓,讲经说法,吸引了大批信众前来共修,这里殿堂林立,佛像庄严,环境清幽,真正成为佛弟子研习佛法、精进修行的清净道场。详细
雷音寺河北省沧州市青县金牛镇觉道庄,该寺总占地面积13200平方米,整体建筑有七殿七院,五桥五堡特点,即先秦式的城郭构造,并借鉴了西藏布达拉宫的建筑风格,是一座集汉藏建筑艺术精华的上乘之作。寺内供奉着佛像32尊,神像14尊。两侧角楼还供奉着济公和关公。万步长城上还有孔子殿,供奉着孔子、孟子、朱熹、子路、颜回,南侧为始皇殿,右侧为孟姜女。殿宇庄严,造型奇异,斗角交错,参差有致,双河贯通,五桥遥缀,树木茂盛,环境清幽,香火缭绕,仙乐袅袅,可谓佛家净土,极乐境界。总而,纵观全景建筑,古朴典雅,规模宏大,是华北大地遐迩闻名的古刹之一。详细
泊莲寺又名泊莲禅寺,位于河北省泊头市肖圈村,建于2005年。泊头河北省的鸭梨、金丝小枣之乡;西靠古运河,北临沧州,南依吴桥,(杂技之乡)东屏京沪铁路。泊莲寺的兴建,是为满足本地区的广大信众的愿望,提供听经闻法的良好修学环境。经宗教局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已于肖圈村兴建。山门前一大碑楼,拾阶而上入山门是中轴线上的天王殿。天王殿的两侧是五官堂,客堂,及大悲殿及地藏殿。天王殿后的中轴处为大雄宝殿及殿前的两石经幢。中轴处的最后方为藏经楼,及两侧的僧寮,禅堂。详细
盘古寺(河北省沧州市)
青县盘古寺位于河北位于青县盘古乡大盘古村西、盘古沟西岸的清康熙27年盘古寺的遗址上,占地约40亩,中轴线上主要建筑包括影壁、山门(天王殿)、盘古大殿、大雄宝殿和藏经阁。盘古大殿两侧分别为三皇殿和五帝殿;大雄宝殿两侧为居士客房和寮房;藏经阁两侧为方丈楼、贵宾楼。此外,根据整体规划,还将修复盘古墓、盘古井、盘古沟、文化街等。整个工程建成后将成为青县历史上投资多、建设规模大、配套设施全的盘古祭奠场所。
千佛寺念佛堂
河间千佛寺念佛堂于2007年8月8日经沧州佛协、河间市民宗局批复,成为河间唯一的佛教活动场所,当时因资金缺乏佛堂2006年6月至2008年10月租赁民房(河间曙光西路),佛堂由中国佛学院的上悟下实法师主持事务,共三位出家师父。悟实法师不仅率领四众弟子艰难创业,而且还肩负着继承发扬河间的佛教事业的重任,可谓任重道远。
隆华寺始建于隋朝末年。十八路诸侯之一窦建德建都于乐寿(今献县),修建本寺,起名隆华寺。属大乘佛教圣地,弥陀净土。隆华寺虽不比名山大川,但距今也有一千四百多年的历史。据考证自隆华寺建立起,一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不断促进附近地区社会安定、人民团结。一九九五年多次向县民宗局、县政府、市民宗局、市政府递交申请,在原隆华寺旧址上建立佛教活动场所。期间历经五年多时间,至一九九九年元月。按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关规定经政府同意,县民宗局正式批准隆华寺为合法的宗教场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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