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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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19年,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省文明校园标兵、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先进院校,师德先进集体,入选首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第二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官网查看>> 普通高等院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19年
  • 院校隶属:黑龙江省
  • 院校分类:综合类
  • 学校校训:立德,笃学,精技,致用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4108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阿城区金溪路66号
学校简介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19年,坐落于“金源肇兴地 大金第一都”——哈尔滨市阿城区,享有“千年文脉·百年学府”美誉。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建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教学园区、实训园区和创业园区,红色文化传承园地、金源文化传承园地和诗经文化传承园地,是一所集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于一体的花园式学校。

截至2022年3月,学校现为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设有现代服务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财经学院、体育学院、师范与艺术学院5个二级学院、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和1个培训与对外交流学院,36个招生专业。建有智慧交通技术与运营管理、冰雪运动与教育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体育教育、心理咨询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专业)。学校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了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学校建有90余个综合实训中心和专业实训室,建成以冰雪体育、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航空服务管理、师范教育专业为代表的哈尔滨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每年开展社会培训和企业员工培训20000人次。承办黑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云计算”“移动机器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器视觉系统应用”“银行业务综合技能”“无人机应用技术”等赛项。拥有城市轨道交通实训中心、冰雪产业运营与服务中心2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职教文化和学前教育2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7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作为国家“冬冰夏滑”训练基地、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先后承办全国公路(速度)、场地(速度)轮滑锦标赛、全国跳绳联赛、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大赛总决赛等国家级体育赛事。

招生简章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08。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溪路6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工部、后勤管理中心、计财处、监察专员办公室、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指导全面工作。

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校长。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范围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黑龙江等省份、自治区招生。(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省份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或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 外省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类)或数学(物理类)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按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黑龙江考生使用本省体育类、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按体育、艺术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类)或数学(物理类)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外省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按术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术科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第五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二十一条 2024年学校继续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招生专业、计划等事项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交通工程专业(本科)、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体育学院冰雪运动专业(本科)。

第二十二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

第二十三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四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等费用。

第七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根据有关规定,评选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二、三等助学金。学校通过银行每年可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hrbkjzy.org.cn  

招生电话:0451-53775370、53775316

监督电话:0451-53786799

电子信箱:297424189@qq.com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溪路66号。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5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

哈尔滨教师体育学院

1978年,哈尔滨市教师业余体育学院创建。

1985年,哈尔滨市体育中学并入哈尔滨市教师业余体育学院。

1984年,哈尔滨市158中学更名为哈尔滨市体育中学,哈尔滨市教师业余体育学院更名为哈尔滨市教师体育学院。

阿城师范学校

1919年春,吉林省立宾州道立师范学校创建,隶属吉林省滨江道(治哈尔滨),校长王明辰。

1920年,更校名为吉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迁校址阿城。

1934年,吉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更名为滨江省立阿城师范学校。

抗战时期,学校先后更校名为“滨江省立阿城师范学校”“滨江省立阿城国民高等学校”等。

1945年9月,滨江省立阿城师范学校更名为松江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后松江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更名为松江师范学校。

1950年春,阿城县将学校附设的9个初中班划出,独立成校,新建了松江省阿城中学,该校于1954年迁址县城南门外。学校初中部为阿城一中前身。

1956年春,根据省教育厅“师范学校承担培养师资和提高师资的双重任务”的指示,组建了“函授部”。“函授部”以语文组教师为主。1961年,撤销了函授部,成立了阿城县教师进修学校。学校函授部为阿城教师进修校的前身。

1957年,更校名为阿城县师范学校。

1969年,阿城县师范学校停办。

1974年,呼兰县师范阿城师范班创建。

1979年,呼兰县师范阿城师范班改建为阿城师范学校。

五常师范学校

1951年,五常初级师范学校创建。

1960年,五常初级师范学校更名为五常师范学校,隶属松花江地区行署。

1997年,学校变更隶属于哈尔滨市教育局。

合并组建

2002年2月,哈尔滨市教师体育学院、阿城师范学校、五常师范学校三所学校进行实质性合并组成新的阿城师范学校。3月,五常师范学校搬迁至阿城师范学校,完成合并。

2003年7月,哈尔滨市教师体育学院搬迁至阿城师范学校。

2007年,哈尔滨教师体育学院、阿城师范学校、五常师范学校合并升格为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1年,学校顺利通过了国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

2017年,学校成功跻身于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9年11月,学校成为全国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2022年6月,学校成立金源文化研究院。

2023年4月,成立哈尔滨地铁(运营教育)产业学院联盟,标志着地方高校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共同开启校企合作。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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