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坐落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A类),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合作共建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工程院共建的“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吉林研究院”建设依托单位,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外专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省属高校,全国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99所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首批100所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截至2023年3月,学校设有22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门和1个研究生院。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省属院校中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拥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部委级重点学科,13个省级特色高水平学科和2个吉林省“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73个本科专业,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5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13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3个吉林省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3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3个省级耕读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各类实践教学基地389个。拥有7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0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五类“金课”);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部教材获评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资助项目;17部教材获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吉林省教育厅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两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并于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近年来,学校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实施跨专业门类大类招生培养改革;再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获批吉林省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A类)。学校深入推进以新农科建设为重点的“四新”建设,获批教育部“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8项,成立吉林省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成功承办全国新农科建设工作推进会,打造新农科建设协同育人“吉林模式”;新增首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1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
学校占地1338公顷,其中,校园占地面积312.66公顷,教学、科研基地1025.34公顷,校园建筑面积47.2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2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80.82万册,电子图书136.2万种。学校与5A级风景名胜区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相毗邻,校园规划别致,景色怡人,素有“花园学校”之美誉。
早期历程
学校始建于1948年,前身是中共中央西满分局创建的黑龙江省农业干部学校。
1949年,嫩江省农业干部学校并入。
1950年,变更为黑龙江农业专科学校。
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黑龙江农业专科学校更名为北安农学院,开始四年制本科教育。
1956年4月,长春农学院筹备处组建。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全体职工集体转业到地方,改名为长春畜牧兽医大学,设有畜牧、兽医和军事兽医三个系。
1957年8月,中央农垦部将长春畜牧兽医大学迁移交给吉林省领导。在此期间,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也在酝酿将北安农学院调整给吉林省。基于这种情况,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长春农学院筹备处暂时不招生,并向中央报告,请求将北安农学院拨给吉林省与长春畜牧兽医大学合并,成立长春农学院。10月28日,高教部和农业部联合报请国务院批准将北安农学院调整给吉林省,与长春畜牧兽医大学合校,成立吉林农学院,并争取于1958年暑期进行迁校。11月12日,国务院、中央高教部、农业部先后批复:“北安农学院与长春畜牧兽医大学合并,成立吉林省农学院。”
1958年4月,北安农学院、长春畜牧兽医大学、长春农学院筹备处等合并成立长春农学院,周恩来总理亲笔题写了“长春农学院”校名。
1959年3月,长春农业机械化专科学校并入长春农学院。
更名农大
1959年6月,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的《关于整顿1958年新建的全日制和半日制高等学校的通知》精神,长春农学院正式更名为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农业机械化专科学校改为农机系。
1960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又将农机系从农大分离出去,交由省农业机械局主管,改为长春农业机械学院。
1961年3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将长春农业机械化学院再度并入吉林农业大学,改为吉林农业大学农业机械化学院。
1961年4月,省委决定将吉林特产学院并入吉林农业大学,改为吉林农业大学特产学院。
1962年,吉林省农业学校特产系并入吉林农业大学特产学院。8月,吉林农业大学特产学院改为特产系。
1976年,吉林农业大学撤销,分别参与合并组建白城农学院、通化农学院、哲里木盟农学院。
复校以后
1978年3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吉林农业大学,白城农学院、通化农学院、哲里木盟农学院等3校的原吉林农业大学部分合并组建(复校)吉林农业大学。6月,学校开始全面回迁到吉林农业大学校址——吉林省长春市。
吉林农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步于1953年,文革期间中断,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3年成为吉林省属院校中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
2001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
2006年,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再次获得“优秀”。
2008年,学校代表吉林省人民政府承担中国援建“赞比亚农业技术示范中心”项目正式启动。
2011年,成为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合作共建大学。
2012年,成功申报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3年,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14年,入选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
2016年,入选首批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名单。
2017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成为首批承建农业部中非农业科研机构“10+10”合作项目中方单位;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即“111计划”)。
2018年6月,吉林农业大学成为“一带一路 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理事成员单位。
2019年2月,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2020年3月,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A类建设项目。
2021年5月15日,成为高等农林院校课程思政联盟理事会员单位。
2023年3月30日,由吉林农业大学联合发起组建的吉林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