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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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单位、辽宁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校始建于1959年,2000年由营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营口高等职业专科学校(营口大学)、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营口分校、辽宁工运学院营口分院、辽宁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营口市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2018年营口市卫生学校并入。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59年
  • 院校隶属:辽宁省
  • 院校分类:综合类
  • 学校校训:厚德笃学,精技尚能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0181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辽宁省 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
学校简介

截至2023年3月,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48.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现有校内实训室94个,校外实训基地120余个。馆藏图书54.2万册、电子图书383.6万册,主办参办4种学术期刊。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贸信息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师范教育学院、卫生健康学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育学院、美育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培训学院等教学部门。开设专业34个,基本覆盖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营口市重点产业。

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为目标,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有国家级重点学校建设项目1个、重点建设专业2个、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兴辽卓越专业群、人才培养改革示范专业、专业数字化升级改造示范专业、现代学徒制专业18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14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7人,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30余人次。400余项作品在国家、省级教学比赛中获奖。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不断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是营口市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辽宁省教育事业、信息技术、电商产业、学前教育等17个校企联盟、职教集团理事单位,是中德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是辽宁省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基地、营口市人民政府补贴项目培训基地、营口市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基地、营口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招生简章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48.1万平方米(约合721.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3平方米;生师比18.7:1;专任教师491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6%;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083.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544.3元;图书75.5万册,生均图书71.5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我校选考科目与2022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科类2 学费(元/年/生)
1 430108 供用电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2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月5日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3 440501 工程造价 3年 3月5日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4 4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年 3月5日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5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3月5日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6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7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8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9 480109 乐器制造与维护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待定
10 500301 航海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待定
11 500303 轮机工程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待定
12 510203 软件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13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14 510106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15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16 520201 护理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17 520201 护理(口腔护理)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18 520202 助产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19 520504 口腔医学技术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5000
20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21 530503 关务与外贸服务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22 530701 电子商务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23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24 540101 旅游管理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25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26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6000
27 550214 钢琴调律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待定
28 570101K 早期教育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29 570102K 学前教育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30 570103K 小学教育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31 570104K 小学语文教育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32 570106K 小学英语教育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33 570109K 美术教育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34 570114K 特殊教育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35 570116K 心理健康教育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36 570201 商务英语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37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年 3~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类兼招 4500

(新增专业学费以营口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及营口市财政局文件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学生住宿费收取标准8人间6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4人间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8000元/人/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5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由我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经评选后按等级发放。

国家(高职)助学金:由中央政府、辽宁省政府和营口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学费的减免等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中,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不符合上述体检要求不予录取。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不符合上述体检要求不予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是航海类专业,只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报。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2211100,2211122,2211133,2211155

2211166,2211177,2211188

传   真:0417-2211144

网   址:http://www.ykvtc.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荣誉称号

学校荣获“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状”“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平安校园”“营口市先进党委”“营口市文明学校”“营口市科协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历史沿革

营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959年,营口师范学校创建;

1983年,营口师范学校升格为营口师范专科学校;

1994年,营口师范专科学校更名为营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营口幼儿师范学校

1983年,营口市第十五中学改建为营口幼儿师范学校;

营口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1983年,营口大学(专科)创建;

1990年,营口大学(专科)、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营口分校(合署)合并组建营口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营口分校(合署)

1979年,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营口工作站)创建;

1980年,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营口工作站)更名为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营口分校(合署);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

1986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创建(合署);

辽宁工运学院

1985年,辽宁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升格为辽宁工运学院(营口分校);

营口市卫生学校

营口市卫生学校是营口地区唯一的一所卫生类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创办为营口医学院,于1962年正式改名为营口市卫生学校。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00年,营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营口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营口分校(合署)、辽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营口幼儿师范学校、辽宁工运学院(营口分校)合并组建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营口电子技术研究所并入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6月,该校获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2015年3月,该校被评为辽宁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2018年,营口市卫生学校并入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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