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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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一所由大连医科大学和大连金真源集团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7月的大连医科大学分校,后历经调整演变,于2004年3月更名为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2023年5月学校举办者变更为“大连医科大学、大连金真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民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1999年
  •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 院校分类:医药类
  • 学校校训:甚解,敏行,明仁,济世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3212
  • 学历层次:本科层次
  • 办学性质:民办大学
  • 所在地址: 辽宁省 大连市 甘井子区高新园区爱贤街28号
学校简介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99年7月,时名大连医科大学分校。2004年3月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更为现名。2007年1月由大连医科大学和大连金真源集团共同举办。

截至2023年6月,学院位于大连市高新区爱贤街28号,建筑面积17.30万平方米。学院教学场所完备,配套设施先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现有与教学相适应的语音室、计算机室和各类专业实验室共134个,图书51.1万册,运动场3.32万平方米。现已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基地93个,其中医学类教学实习基地52个,包括1所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9个教学实习基地。

学院现有医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23个本科专业,其中护理学专业获评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辽宁省本科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获评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专业。

学院设有教学科研机构16个、党政管理机构16个、群团组织2个、教学辅助机构4个。建立了综合性、设计性、实践实验教学体系,并建设临床技能、基础医学、口腔医学、计算机、中药学、智能医学和医学检验等综合教学中心及教学基地。学院建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素质拓展中心、体育馆、标准体育场。

学院获批辽宁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获批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9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9门。

招生简章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大连市高新区爱贤街28号(邮编:116085)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474917.9平方米(约合71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7.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6.3平方米;生师比15.1:1;专任教师311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82.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291.4元;图书52.1万册,生均图书98.4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我院专业人才需求及我院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科学制定我院招生计划。2024年,我院无预留计划。

2.学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101101K 护理学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需选考化学 理学 29,000
2 101102TK 助产学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需选考化学 理学 29,000
3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五年 五至七年 文理兼招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医学 29,000
4 101005 康复治疗学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理学 29,000
5 101009T 康复物理治疗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理学 29,000
6 040206T 运动康复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29,000
7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理学 29,000
8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理学 29,000
9 100201K 临床医学 五年 五至七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医学 29,500
10 100301K 口腔医学 五年 五至七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医学 29,500
11 100704T 药事管理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需选考化学 理学 29,000
12 100801 中药学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理学 29,000
13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14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15 120410T 健康服务与管理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9,000
16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工学 29,000
17 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工学 29,000
18 080912T 新媒体技术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工学 29,000
19 080711T 医学信息工程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工学 29,000
20 101011T 智能医学工程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需选考化学 工学 29,000
2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四至六年 艺术文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30,000
22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四至六年 艺术文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30,000
23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四至六年 艺术文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3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印章;符合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收取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②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人/年

③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  14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刘长虎董事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④勤工助学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广辟勤工助学渠道,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⑤绿色通道

学生报到当天,开设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新生给予生活补贴。

⑥孤儿大学生学宿费全免

六、录取办法

我院各专业均执行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投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院授予学位门类为医学、理学、工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授予学位门类为艺术学的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各专业授予学位门类见本章程中的专业设置说明。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2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愿无分数极差);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政策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我院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2024年根据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志愿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1)普通类专业

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美术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统一投档原则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没有在招生录取文件中说明艺术类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的省份统一按照辽宁省的计算规则执行: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各省份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就业部

联系电话:0411-88859799

传    真:0411-84795744

E-mail地址:dmuzszs@163.com

院校网址:www.dmuzs.edu.cn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截至2023年6月,近年来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共计1145项,国家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项,省级、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4项,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立项167项。

开放办学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积极与英国、日本、德国等多个国家(地区)的高校或机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其中,护理学、助产学等专业开展学生赴日留学与就业项目,为提高办学声誉和拓宽办学渠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历史沿革

1999年7月,经辽宁省计划委员会、教育委员会批准,大连医科大学分校成立。

2001年4月,学院护理系成立。

2004年3月18日,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设置的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007年1月,学院由大连医科大学和大连金真源集团共同举办,学院三个校区搬入到高新园区新校园。

2008年,学院成立艺术设计学院。

2013年,学院组立了护理学院、康复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学院成立应用技术学院。 

2015年3月,学院护理学院更名为国际护理学院。 

2017年3月,学院成立药学系;4月,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更名为计算机工程学院,并成立了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3日,教育部发布民办本科学校举办者变更公示,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举办者拟由“大连医科大学、沈阳铁路局”变更为“大连医科大学、大连金真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教育部批复同意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举办者由“大连医科大学、沈阳铁路局”变更为“大连医科大学、大连金真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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