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区委党校(西藏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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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西藏自治区行政学院是在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区党委、政府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主渠道和党性锻炼的熔炉,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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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西藏自治区行政学院)是我区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创建于1961年,西藏自治区行政学院成立于1991年,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和校(院)务委员会领导体制。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区政协党组书记庄严同志兼任党校校长(行政学院)院长。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校(院)长熊刚毅同志负责。校级领导有:副校(院)长孙向军(正厅级)、一级巡视员曹昌民、副校(院)长房玉国、续文辉、万代玺(援藏)、永康,二级巡视员袁寅辰。

师资力量

校(院)持续加大名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年轻教师培养、挂职锻炼等工作,师资力量和人才队伍不断充实,现有博士5人、硕士57人,正高职称9人、副高职称2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中宣部“四个一批”2人、百千万工程1人、万人计划2人、中宣部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自治区“五个一批”5人、自治区级学科技术带头人2人、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1人,名师队伍不断壮大。

科学研究

近年来,校(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干部教育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有力指导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把握干部教育规律和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规律,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及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工作职责,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切实履行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职能作用,努力建设具有西藏特色的边疆民族地区党校(行政学院)。

       校(院)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办学治校的首要任务、中心内容和主旨主线,把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用学术讲政治”深化教学改革工作,突出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着力提升教学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了主体班培训、在职研究生培训、网络培训和送教上门“四位一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办学新格局,开设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师资培训班等班次。主体班年均各类培训4000余人次。

校(院)大力实施科研咨政精品战略,以关注西藏、研究西藏、服务西藏为重点,积极开展对策性、应用型研究,近年来,共立项国家和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57项课题,出版教材著作28本,形成了一批有较高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优秀科研咨政成果。荣获中宣部“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表彰。主办省级正式出版刊物《西藏发展论坛》,创办决策咨询刊物《送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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