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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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内招生,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资格的普通高校。学院恪守公益性办学宗旨,践行“爱心永驻”的校训,“勤奋、自律、仁爱、奉献”的校风,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特色求发展,紧紧围绕儿童教育、儿童健康领域开设专业。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民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2020年
  • 院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 院校分类:综合类
  • 学校校训:勤奋、自律、仁爱、奉献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4701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民办大学
  • 所在地址: 吉林省 长春市 农安县长白公路与烧锅大街交汇
学校简介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位于长春市,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学院办学条件完备,可容纳在校生5000人,拥有几十个校内实训室,食堂、超市、学生公寓等设备齐全。

学院恪守公益性办学宗旨,践行“爱心永驻”的校训,“勤奋、自律、仁爱、奉献”的校风,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特色求发展,紧紧围绕儿童教育、儿童健康领域开设专业。走“依法治校、质量强校、特色兴校”发展道路。全力创建高水平院校,全心造就高素质人才。

招生简章

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2、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3、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4、舞蹈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5、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6、音乐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7、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6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此外,我校设立了校级资助“志敏圆梦基金”。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可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cczj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1号

联系电话:姚宇:18166871987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2021年12月01日,学院召开党委书记(督导专员)任职大会。

2022年5月30日,吉林省首家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落户长春早教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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