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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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集现代农牧类、现代服务类、教育类、医疗卫生类等专业于一体的现代化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学院秉承以“就业为导向,高起点建设,高水平发展,高质量就业”的办学理念,坚持“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突出“校企融合”和“就业导向”特色,企业深度参与培养全过程, 实现了“先就业,后招生”的学生就业体制。 官网查看>> 大学高校 公办大学
基本信息
  • 创建时间:2020年4月10日
  • 院校隶属:内蒙古自治区
  • 学校校训:应成国用
  •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 学校代码:14699
  • 学历层次:专科层次
  • 办学性质:公办大学
  • 所在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 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口
学校简介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2020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为办学目标的高等职业学院。截至2021年5月,学院现有农林、畜牧兽医、乡村建设与水利工程、信息技术、健康管理、现代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等七大专业群。开设畜牧兽医、护理、园林技术、水利工程、大数据与会计、空中乘务、大数据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27个专业。

学院坐落于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叉口,位居城区,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规划占地面积800亩,总建筑面积20.82万㎡,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公寓楼、图书馆、体育场、餐厅等教学基础设施,2023年全面竣工。学院投资1.2亿元用于实训室建设,现有实训室70多个,实训设备3万余台(套)。目前已建成校内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训基地40多个,附属医院1所。图书馆藏书16万余册。新校园建成后将是一所空间集约、功能复合、生态健康、设施齐备、自由开放的花园式、智慧型、文化型校园。

学院秉承“以就业为中心,以技能培养为主线” 的教育理念。摒弃以知识单向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建立与岗位能力和职业标准相对接的课程体系,采取“项目教学”、“模块教学”等教学模式,推动“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无缝对接。减少理论课时,加大实训和实践力度,让学生走出教室,在实践中历练技能,形成本领。

学院牢固树立新型学生发展观,办适合的教育,坚持“成才先成人”的思想,践行“人无全才,人人有才”的德育理念,把“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落到实处。实施提升学生自信的“亮点工程”,挖掘每位学生的优点,重塑学生信心。开展以育人为本的学生活动和多种多样的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拓展爱好、发挥特长、锻炼技能的平台,让学生在其中放飞自我,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构建民主、自由、平等的校园环境氛围,打造活力四射的青春校园。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招生简章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699。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层次:专科。对取得我院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本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领导组织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并对整个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学院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法律法规,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是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学院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经审定并报自治区教育厅正式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

第七条 提档比例: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八条 录取规则

1.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院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院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2.平行分择优录用规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以投档分(综合成绩)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符合照顾政策的各类考生,我院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执行。

第九条 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

第十条 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和勤工助学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及资助程序按照国家及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本院官网等公开发布。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官网:http://www.cfyyzy.cn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476—5893322

3.微信公众号:cfyyjszyxy

第十三条 学院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叉路口。

第十四条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476-5896654。

本章程由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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