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17年4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学校是省市共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湖南省文明校园。
文化底蕴深厚。学校由原邵阳师范学校、武冈师范学校、邵阳教育学院、邵阳艺术学校四校合并升格而成。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898年“藤氏女塾”,师范教育可追溯到1903年。1991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优秀师范学校”。学校是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湖南祁剧、邵阳花鼓戏、武冈丝弦等人才培养基地。
办学基础优良。截至2023年6月,学校位于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规划占地面积953亩。现有占地面积657亩,建筑面积21.9万余平方米。目前面向全国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有教职员工485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楚怡”教学名师1人,教授21人、副高职称13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33人;双师型教师89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10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有馆藏纸质图书30万余册,其中明刻版《新订增补夷坚志》等古籍1.2万余册;电子图书40万册。
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有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学院;设有邵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体育艺术表演、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党务工作等15个专业。现有湖南省职业教育“楚怡”行动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团队1个。小学教育专业、小学英语教育专业成功纳入教育部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范围。学校初步形成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体、艺术体育专业等其他专业协同发展的专业体系。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为深入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正、科学、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Xiangzhong Normal College For Preschool Education.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专业设置:学校高考招生现设有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舞蹈表演、党务工作、体育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戏曲表演等多个专业;面向湖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重庆、四川、云南、江西、安徽等省(市)招生。最终招生专业与人数以各省(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学校国际代码:15496 ,湖南省招生代码:4770,办学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南路。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党委领导、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室等处室及各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实施方案、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录取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的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高考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高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专业类别 | 学制 | 学费(每年) |
1 | 570101K | 早期教育 | 高职(专科) | 师范类 | 三年 | 3500元 |
2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高职(专科) | 师范类 | 三年 | 3500元 |
3 | 570103K | 小学教育 | 高职(专科) | 师范类 | 三年 | 3500元 |
4 | 570104K | 小学语文教育 | 高职(专科) | 师范类 | 三年 | 3500元 |
5 | 570105K | 小学数学教育 | 高职(专科) | 师范类 | 三年 | 3500元 |
6 | 570106K | 小学英语教育 | 高职(专科) | 师范类 | 三年 | 3500元 |
7 | 570108K | 音乐教育 | 高职(专科) | 师范类 | 三年 | 4400元 |
8 | 570109K | 美术教育 | 高职(专科) | 师范类 | 三年 | 4400元 |
9 | 570110K | 体育教育 | 高职(专科) | 师范类 | 三年 | 4600元 |
10 | 570115K | 现代教育技术 | 高职(专科) | 师范类 | 三年 | 3500元 |
11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高职(专科) | 普通类 | 三年 | 3500元 |
12 | 590102 | 党务工作 | 高职(专科) | 普通类 | 三年 | 3500元 |
13 | 550202 | 舞蹈表演 | 高职(专科) | 普通类 | 三年 | 7500元 |
14 | 570316 | 体育艺术表演 | 高职(专科) | 普通类 | 三年 | 7500元 |
15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校企合作) | 高职(专科) | 普通类 | 三年 | 8250元 |
16 | 550203 | 戏曲表演 | 高职(专科) | 普通类 | 三年 | 7500元 |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和各相关省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
第十二条 2023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说明:①所有专业收费最终按照湖南省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②所有专业计划以各省教育厅下文为准。
第十三条 考生意愿和录取顺序
1.执行省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学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重要依据,遵循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外语语种。小学英语教育专业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4.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计算综合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5.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师范教育类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无残疾。体育类考生要求不能有色盲色弱。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率不限。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第十六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指导处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法律规章及学校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德育考核合格、修满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第二十条 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证书》等。《教师资格证书》经教育部审批我校小学教育专业和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可免试认定,其他专业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学校组织的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可按照要求申请相应学士学位。毕业时也可以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通过后,可以继续升入相应本科院校就读。
第二十二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官方网址:http://www.xzyesf.cn
招生咨询电话:0739-5205077 5205117
招生办公室邮箱:524587502@qq.com 邮编:422000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我校招生工作。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涉及的,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教育科研成果喜人。截至2023年6月,近年来,教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省级教改项目等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291项;立项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1项,省级精品课程3门;获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竞赛、邵阳市优秀社科成果奖等教学科研成果奖2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50篇,出版专著5部,主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等各类教材92部。成立了晏阳初平民教育思想、贺绿汀艺术教育思想、地域文化(楚辞)、学生安全与健康教育4个研究所。
建校以来,为国家和湖南输送了基础教育教师及其他各类人才10多万人。学校始终坚守教师教育根本,秉承“厚德厚生、至善至美”的校训,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湖南省“挑战杯”竞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24项;啦啦操代表队获全国冠军2项;学生获“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地方性专业组金奖1项;参加湖南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获得3金、3银、3铜的成绩。
面向未来,学校始终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扎根邵阳、面向湖南、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坚守教师教育这个根本,大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知识结构合理、师范技能突出、潜心服务基层的高素质师范类等应用型人才,奋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全国有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师范院校。
前身溯源
邵阳师范学校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滕氏女塾由滕骥初办。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滕骥创办滕氏女塾。
宣统三年(1911年),女墊迁至爱莲池,更名为爱莲女学。
民国11年(1922年)5月,学校更名为邵阳私立爱莲女子简易乡村师范学校,将县财产保管委员会之仓库改建为小学校舍。
民国30年(1941年),学校改为县立,更名为邵阳县立爱莲女子简易乡村师范学校。
民国34年(1945年)3月,临时中学重新开学,维持到学期结束;同年8月,学校迁回邵阳,三校仍然合办,称为临时中学。
民国35年(1946年)下学期,三校分立。
1951年,学校改名为邵阳地区简易师范学校,迁址西外街偕进中学旧址。
1953年7月,学校升格为中师,更名为湖南省邵阳师范学校。
1969年2月,学校迁址七里坪,更名为化工厂五七中学。
1970年初,学校迁回师专,恢复邵阳师范学校校名,七里坪校址移交给地区教育局,创办湖大邵阳分校。
1974年,学校建邵阳师范隆回分校(至1978年);同年5月,学校迁回西外街。
武冈师范学校
民国25年(1936年)秋,湖南省立衡山乡村师范学校由湖南省政府和中国平民教育促进会创办。
民国30年(1941年)1月,迁址洞口,改为湖南省立第六师范学校。
1950年2月,武冈简易师范学校并入学校。
1953年10月,改名为湖南省武冈师范学校。
1964年下期,改为武冈耕读师范。
1969年,并复名为湖南省武冈师范学校。
邵阳教育学院
1990年,邵阳市教师进修学院更名为邵阳教育学院。
邵阳市艺术学校
1986年5月,湖南省邵阳戏曲学校在湖南省艺术学校邵阳祁剧科的基础上成立。
1995年6月,改为邵阳市艺术学校。
合并发展
2017年4月,邵阳师范学校、武冈师范学校、邵阳教育学院、邵阳市艺术学校合并升格,创办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0月,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与示范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