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始建于1958年,现为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河北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河北省首批工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企业鉴定站、河北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河北省现代畜牧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基地、河北省第三批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沧州市“双创”示范基地、沧州市家庭教育培训基地、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
截至2022年,学院校园占地1120亩,建筑面积40余万㎡。具备优越的教育教学、科研环境。拥有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沧州市政府依托我院建设的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建成后将为沧州市职业院校学生培养、工厂企业员工培训和社会再就业培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学院下辖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工贸学校。设有十系六院三部一中心,即:城乡建设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贸管理系、现代服务管理系、信息工程系、传媒艺术系、化学与生物医药工程系、农牧工程系、学前教育系、车辆工程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杂技艺术学院、武术学院、服装学院、华为(沧州)ICT学院、沧州微软IT学院、国际教育交流部、基础部、继续教育部、北京现代汽车沧州教育中心,学院有45个招生专业。其中河北省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3个,省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省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形成了以现代服务、汽车、电气、机电、牧医、财会、园林、信息技术为主体,建工技术、应用化工、机械制造、工程造价、学前教育、电子商务、艺术设计、现代农业等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涵盖了工、农、经、管、教、艺等学科门类,具有鲜明的高等职院教育特征。
2024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主校区)
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文汇路(渤海校区)
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族大街128号(孟村学院)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沧州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沧东学院)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京开北路(河间学院)
二、录取原则与条件
1.严格执行生源省高考投档录取有关规定规则,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加试要求,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2.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优惠加分政策。
3.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参加后续(征集)志愿录取。
4.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专业录取时,我院认可河北省普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5.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6.男女比例不限。
7.考生体检结果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空中乘务专业不符合行业体检要求的,不予录取。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184厘米,女生身高162--172厘米。双眼裸眼视力或手术矫正视力应达到E字表0.5及以上,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空中乘务专业不接收无志愿考生。
8.我校所有专业无选科要求。
9.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三、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学费、住宿费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500—1200元/年。
学费减免或资助:按国家政策。
五、中外合作办学
中波合作项目: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院与波兰沃尔茨应用科学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培养方式为“3+0”模式,即三年在我院学习,达到毕业要求,获得我院专科毕业证书和波方学业证明。毕业后可选择继续到波兰学习,如满足波方学校毕业条件,即可获得波方本科文凭,中波互认学历。
中韩合作项目: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宠物养护与驯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院与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培养方式为“2+1”模式,即前两年在我院就读,后一年项目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可赴韩国就读,达到毕业要求,获得我院的专科毕业证书和韩方副学士学位证书,并可继续在韩方学习一年,满足韩方毕业条件即可获得韩方本科文凭,中韩互认学历。学生在韩国就读的费用依照韩方合作院校标准执行。
六、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
0317-5489409(渤海校区)
0317-6766333、19339377712(孟村学院)
15373375459、18731788338(沧东学院)
0317-3276650(河间学院)
邮政编码:061001
学校网址:http://www.czvtc.cn
学院微信公众号:cz-czzz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沧州市农林科学院始建于1955年,是沧州市唯一一所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也是黑龙港流域重要的区域性农业科研、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中心之一。截至2022年,下设农作物新品种改良中心、农田高效研究所、林果研究所、资源环境与草业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蔬菜花卉研究所、海洋与水产研究所7个研究所,在建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设有综合办公室、科研管理科、“三农”服务中心、试验站管理科、财务管理科、实验检测中心6个行政管理部门。农科院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脉搏,充分利用自身学科优势和区域特色,积极谋划,开拓进取,科研实力得到显著增强,在研国家及河北省、沧州市重点研发课题、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省市农业创新驿站等50余项,在省内外赢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农科院致力乡村振兴,服务三农成效显著。
学院有广泛的国际交流合作,2005年成功开办中国-乌克兰合作办学项目以来,先后与波兰、德国、澳大利亚、荷兰、美国、俄罗斯、韩国、英国、泰国、马来西亚、西班牙等国家的大学开展了国际合作办学,涉及管理学、经济学、自动化和建筑工程等专业合作,已培养学生七百余人,学生除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专业知识体系国际化外,还获得了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16年招收来华留学生,截至2022年,有来自加纳、喀麦隆、玻利维亚、肯尼亚、岗比亚、津巴布韦、孟加拉、等27个国家的300余名留学生来我校学习汉语和国际贸易等专业。
学校前身
津沧化工学院
1958年,天津专区津沧化工学院(大专建制)成立,后更名为沧州工业学校。
沧州市农林科学院
1955年,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成立。
沧州农业学校
1972年,沧州农业学校成立。
沧州财经学校
1973年沧州财经学校成立。
沧州财税中专学校
1982年,沧州财税中专学校成立。
合并发展
2000年7月14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工业学校、沧州农业学校和沧州农林科学院合并成立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学院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2010年,学院被遴选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1年,沧州市政府将沧州财经学校、沧州财税学校、沧州商业学校和沧州供销学校四所中职学校整合组建沧州工贸学校,并入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学院化学工程系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为“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 [5]
2017年,学院下辖的沧州工贸学校作为河北省唯一一所中职学校成为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6]
2023年4月,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沧州港口发展集团举行签约仪式,双方将发挥各自领域优势,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共建沧州海洋产业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